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和天津市教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该通知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
补贴范围和标准
天津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申请、审核和拨付时间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通知》要求各院校、各单位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本市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
其实,除了天津,也有其他地方出台了类似政策。
比如今年8月14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福建的这份《通知》指出,福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困难毕业生,可于8月25日8:00至9月10日17:00,网上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标准为,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公示、汇总上报及资金拨付时间为10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