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考上、包考过……这是不少培训机构做广告时喜欢用的话语,但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属于广告违法。近日,广州五家教育培训机构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海报和宣传册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以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6.58万元。
广东明世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网站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12万元。
广州聘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2.92万元。
广州市番禺区新环球教育培训中心在经营场所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其师资能力经验的数据,以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相关数据、统计资料和调查结果均为无法验证的虚构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3.08万元。
广西背背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教育培训的服务质量表示不准确的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0.5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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