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5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湖法)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了一起与“在线教育行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此前,雨果网公司推出跨境电商在线培训课程“雨课”,后来雨果网公司发现,淘宝店铺“七×教育”与“哲×教育”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侵犯“雨课”版权的商品。为此,雨果网公司把两个店铺实际控制人朱某及淘宝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
面对起诉,朱某答辩称,雨果网公司不是课程的著作权人,没有权利提起诉讼,而且他和“七×教育”店铺也没有关系。
淘宝公司则辩解说:“我们已尽到注意审查义务,之前雨果网公司没有按照平台规定,上传足以证明在线教育视频权属的凭证,平台无从判断原告申诉的正当性,所以我方没有删除产品链接。在收到本案起诉状后,我们就及时删除产品链接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雨果网公司诉讼主体适格,淘宝公司已履行平台监管义务,朱某确为二店铺实际控制人,且涉案在线课程交易金额高达460018.42元,故依法判决朱某停止侵害雨果网公司涉案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雨果网公司经济损失492828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00000元,驳回雨果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经二审审理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