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方梦宇)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出台《合肥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应具备的要件条件,对举办者、机构名称、开办资金、场地设施、机构章程、党组织建设、决策机构、监督机构、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合肥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正式迈入“准入”时代。
《细则》着重要求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健康第一”导向,注重健全人格培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融入青少年体育培训全过程,培训内容设计应抵制“应试体育”思维,以提高身体素质、增强体质健康、提升运动技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合肥要求全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将对培训机构的审批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合法合规做好审批工作,切实把好“准入关”,在2022年底前完成体育培训机构审批及监管全覆盖,做到“应批尽批”“应管尽管”。
据悉,下一步,合肥将不断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强化动态监管和分析预警,定期公布体育市场管理黑名单,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持续优化体育培训市场环境,在体育行业政策引导、信用体育体系建设、体育行业标准化等方面展开深入探索。
作者:方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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