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股神”荐股非法获利70万元 获刑2年9个月
台海网10月15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一男子自称“股神”“大师”,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
据了解,2013年7月,待业在家的男子黄某,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开办证券培训、咨询课程,非法牟利。黄某在网络上发布证券讲解视频、宣传照片等,谎称其本人是著名证券投资家、北京大学客座教授,宣称其推荐的多只股票市值翻几倍等,吸引网友缴纳会员费,加入其在网络上开办的“精英操盘实战班”。之后黄某便在QQ群、某网络视频平台中为缴费会员讲解、分析股票K线图,讲评相关个股及大盘走势。按照黄某的指导,大部分会员买卖、持有股票后皆损失惨重。
黄某于2019年4月11日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截至案发之日,黄某先后收取168名网络会员缴纳的会员费共计499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70万元。
近日,福清法院判决黄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继续追缴黄某的违法所得7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芳 林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