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丽江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经过层层筛选,聘用全市101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
筛选过程中,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严格把关选聘条件,注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把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先决条件,突出选聘各自领域有较强研究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部门“一把手”。
选聘程序合理规范,对涵盖政治理论、党性教育、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科学人文素养等类目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下发通知并颁发兼职教师聘书。三年聘期届满后进行考核续聘。涉嫌违纪违法、违反师德师风、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取消兼职教师资格。
兼职教师将压实职责任务,承担丽江市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主体班次的教学工作。授课专题根据培训计划、市委党校培训班次及课程需要设置。鼓励兼职教师积极承担党校相关课程教学任务,协作开展教研、科研项目,对党校教学、学科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
此外,兼职教师必须严肃授课纪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学术讲政治,严格遵守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规定。倡导兼职教师主动关心支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党校建设发展,为推动丽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云南网记者 李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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