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 ||||||||||
交底提要 | ||||||||||||
交底内容: (一)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井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运输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 ||||||||||||
输电导线电压(kV) | 1以下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 | 1.5 | 3 | 4 | 5 | 6 | |||||||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 1 | 1.5 | 2 | 4 | 6 | |||||||
输电导线电压(kV) | 1以下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 |||||||
交底提要 | |||||||||
交底内容: 14.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15.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16.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17.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制动。 18.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入地下的物体。起吊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全部松动。 19.吊装零散物时,必须用吊笼。 20.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cm,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晃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21.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22.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作。 23.卷筒土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应保留3脚以上。铜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4.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二)载重汽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载重汽车在遭骆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 |||||||
交底提要 | |||||||||
交底内容: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三)自卸汽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自卸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藏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反保养作业。 8.车厢内严禁载人。 9.自卸汽车在淘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 5m.并设牢固挡掩。 10.举升车厢检修、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四)油罐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l.油罐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糟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油罐车。酒届 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油罐车。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驾驶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油罐车的各种专用装置必须完好,油泵、油管、油罐接央、闽门、加油口等应密封良好无泄漏,通气孔应畅通,接地链条应符合规定。 9.油罐汽车的化油器不得有回火现象。油罐汽车附近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吸烟。油罐汽车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荫凉处停放;雷雨天气不得将车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 10.检修人员检修车辆时,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 |||||||
交底提要 | |||||||||
交底内容: (五)机动翻斗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3.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4.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挡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重车下玻应倒车行驶。 5.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 5m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7.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8.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叉车 1.内燃式叉车在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作业。 2.叉装作业时,物件应尽量靠近叉装架。其重心应在叉装架中心。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叉装架后倾,货物离地尽可能低。在载物行驶时,起步应平稳。变换前进后退方向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不得急转弯。行驶时不得紧急制动。 3.当叉装架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不得同时操纵两个手柄。 4.当搬运大体积货物驾驶员视线被挡住时,必须倒车低速行驶。 5.叉装作业严禁超载。严禁用叉齿拔埋人地下的物体。 6.严禁叉车载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货叉下穿行或停留。 (七)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事项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元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停业。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