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有迹可循,档案工作其实并不繁杂
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档案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这些问题:“同事掌握的有价值的材料拒绝归档怎么办?机构改革后,职能有所改变,进馆档案该如何处理规整?即将实施的新《档案法》有何亮点?”
10月27日,市农业农村委举办委系统档案管理培训班,一一解答了这些困惑。
培训班邀请了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处长杨红和市档案馆接收征集部魏松岩老师做主题讲座。
今年6月2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从事档案工作多年的杨红处长,为学员们上了一堂档案普法课,并为学员们仔细梳理了新修订的《档案法》中的新内容和新亮点。
魏松岩老师则从文件与档案整理以及信息化下的档案工作两方面仔细讲解,尤其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如何做好档案工作,为学员带来了翔实的讲解。
“‘一网通办’中那些材料需要归档?用什么载体保存?”“遇到拒绝归档的情况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措施能约束公务人员主动归档?”“机构改革后,职能也有所改变,进馆档案要如何处理规整?”现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员们踊跃提问。
“在工作中,必须与各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不怕麻烦,碰到问题及时与各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解决,形成良性互动。”培训班上,来自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负责档案工作的代表,分别就各自在档案工作上的经验做法和感受体会进行了总结和分享。
为巩固培训成果,培训班还设置了课后小测试和分组讨论。一天的培训内容,经过这份小测试,知识点被学员们更好地消化吸收,有助于他们将培训班上吸收的信息和知识进一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最后,随着现场分组讨论开启,培训班的气氛达到了高潮。来自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们互相交流、分享心得,碰撞出思维火花。不少学员在讨论中表示,档案与我们的工作密不可分,尤其在信息化时代下,可以让人们在海量历史档案中更便捷高效的查找做到需要的材料;做好档案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的档案知识,更需要有标准化技术标准作支撑;希望将来能参加更长期、更系统的培训,学习更多贴近各单位实际工作的干货。他们希望搭建一个工作经验交流平台,能让大家互相交流学习、分享经验。
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分管档案工作的相关同志在培训总结中提出,虽然档案工作处于整个工作流的末端,但档案工作也代表着一个单位的形象,一个单位档案管理质量的优劣,对单位的工作效率有着很大的影响。下一阶段,各单位要开展新修订的《档案法》的宣传学习,做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做好首批“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的移交工作,并配合做好第三届进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档案收集和档案移交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委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市农科院、行政服务中心等分管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分管“一网通办”专项工作组成员参加了培训。
文/摄:曹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