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那些打着“包过”“不过全额退款”等旗号的培训广告,吸足了各类考生的眼球,这样的培训真的靠谱吗?如果没过怎么办?近日,成都彭州法院审理了一起考生要求培训机构退学费的纠纷。
2020年11月,阳某来到某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自考大专教育培训,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培训期间为两年,阳某完成课业后即可获取由国家学信网认证的相应学历证书。合同还约定,因参训人员原因中途退出培训的,已缴纳的培训费用概不退还。阳某当即缴纳了一半的培训费用,共计4000元,并约定在2021年11月再缴纳剩余培训费4000元。
然而,阳某在培训期间未能通过指定课程的考试,且已放弃报名今年的必考课程。他认为,当初签订的合同中并未载明培训包含的课程安排、教育形式、服务事项等,且实际学习压力与广告内容存在巨大差异,其无法在两年内获取学历资格证书,培训机构承诺的“包过”行为属于欺诈,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其已缴纳的培训费用。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一方面,阳某事实上接受了培训机构统一发放的学习资料,下载了相应的网课端口,也参加了由培训机构安排的考试,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阳某应向培训机构支付相应费用。
另一方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除阳某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外,并不享有要求退还合理培训费用及其他权利,显然培训机构经营者免除了自身的违约责任,培训机构根据合同条款拒绝退费的意见不应支持。
承办法官讲明法律利害关系后,阳某表示拿不到证书也有自身不刻苦努力的原因,但希望培训机构能根据实际提供的培训服务收取费用。培训机构也充分认识到作为经营者要诚信公平,表示愿意退还阳某尚未完成的有关培训费用,并为自己的服务不到位给对方适当补偿。经过现场结算,双方终于达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意见,培训机构当庭退还阳某500元培训费用。
法官提醒,市民在面对培训机构宣传的服务水平和培训成果,务必理性看待,一定要到相关机构现场探查,辨别其中是否有夸大成分后慎重选择,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对其中显失公平的条款要及时提出异议,增强维权意识,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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