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也是对教育现行教育体制的有益补充,但与此同时一些教育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乱象丛生,缺乏有效管理,不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不利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亟待加以规范。”省人大代表刘桂凤认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是十分必要的。
“应防范风险,建立健全责任监管机制,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审核。”刘桂凤代表建议,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使其健康有序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应每年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和补习场所进行年审和评估,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聘用老师需到教育部门备案,加强事前许可、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的单位和个人,年检和抽查结果要在报刊网站上公示。应对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等实行备案制,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骗取钱财的应坚决取缔,强制推行保证金制度防范风险。
刘桂凤代表认为,还要对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专业培训,特别是要保证有资质、有良好素质的教师担任辅导老师。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相关协会或组织。教育等有关部门要督促、监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遵循教育规律,以质量求生存,处理好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关系,改善培训品质。
长春日报记者 周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