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MSA培训之I.1.质量程序、IATF 16949、QOS (13条- I.1.4)理解
条款内容:
I.1.4内审中识别的不符合项无重复发生
条款指南:
•供应商有内部质量审核追踪机制;
•供应商的质量手册包含内审程序和纠正措施实施流程;
•供应商有内审时间计划,内审按计划实施;
•供应商在内审中使用新眼光(Fresh Eye);
备注:新眼光,即未直接参与产品设计与制造的人员参与该产品的评审;
•供应商有最近3次的内审记录,包括所有不符合项的清单;
•对于所有的不符合项,已针对该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了行动计划;
•供应商将行动计划横向展开,以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供应商将问题及其行动计划与顾客满意度联系起来。(供应商使用顾客反馈“顾客声音(VOC)”来推动问题根本原因的识别与永久改善措施的实施)。
评审方法:
1.是否建立了内外部的问题收集系统;是否建立了交叉、新眼光的LPA;查看内审程序文件:《LPA》、《内审》、《管理评审》、 《投资资源评审》流程的建立;- 内审范围包括TS16949和ISO14001,
2. 查看内审计划和实施情况,审核频次是否满足需求?(内外部TOP问题、LPA、内审、管理评审、投资评审,之间应形成逻辑上的关联,前一级的输出应成为后一级的输入);
3;查看内审人员清单,是否应用Fresh Eye?- 有资质的内审员(内审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至少有2个,
4;若供应商负责的产有品嵌入式软件,内审是否包含了软件开发能力审核;
5;抽查原始的审核记录,至少最近3次,识别是否有重复问题?
6;查看不符合项改善追踪表,根本原因分析是否到位,行动计划的制定是否稳健?
7; 检查行动计划是否横向展开?(FMEA/CP/WI)
证据收集:
1. 内审程序文件(《LPA》、《内审》、《管理评审》、《投资资源评审》;
2.内审、LPA报告,管理评审、投资资源评原始的审核记录;
3. 内审人员清单;
4、汇总的不符合项清单,以及改善追踪表;
5、8D报告(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