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原文
7.1.6组织的知识
组织应确定必要的知识,以运行过程,并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
这些知识应予以保持,并能在所需的范围内得到。
为应对不断变化的需求和发展趋势,组织应审视现有的知识,确定如何获取或接触更多必要的知识和知识更新。
注1:组织的知识是组织特有的知识,通常从其经验中获得,是为实现组织目标所使用和共享的信息。
注2:组织的知识可基于:
a)内部来源(如知识产权、从经验获得的知识、从失败和成功项目汲取的经验和教训、获取和分享未成文的知识和经验,以及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改进结果);
b)外部来源(如标准、学术交流、专业会议、从顾客或外部供方收集的知识)
解析
7.1.6组织知识
这个子条款的目的是保持组织确定的用于其过程运行和达到产品和服务的符合的知识,以及鼓励基于改变和趋势必要知识的获取。
组织知识是来自它的集体的经验或来自个体的经验的组织特定的知识。这些知识是或可能是用来达到组织的质量目标或它预期的结果。
组织应该考虑如何确定和管理达到其现在和未来需要的组织需求的知识。组织的人员和他们的经验是组织知识的基础。获取和共享经验和知识能产生导致新的或更新组织知识的协同作同。
一个复杂的组织可能选择执行一个正式的知识管理体系,然而不复杂的组织可能选择使用简单的方法,如维护设备讨论的日志或开发和测试化学组件特性和性能的日志。
在确定、维护和产生可能组织知识,组织应考虑:
a)来自失效、临近失效状态和成功的学习;
b)收集来自顾客、外部供应商和伙伴的知识;
c)获取存在组织内部的知识,如通过监视、成功策划;
d)标杆;
e)企业内网、图书馆、该意学习、时事通讯,等等。
实施与审核
不用特意为了本条款而设置过程或单独的文件。企业内的知识多种多样,如培训教材、作业指导、FMEA、经验教训库、操作手册,都可以作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