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是“出国致富”,没想到是个圈套
实习生 闫彩琪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工作高危待遇又低,在日本打工半个月后,刘海洋从工地架子上摔了下来,在向中介公司申请回国被拒后,他不顾60万元违约金,踏上了“跑黑”之路。
“跑黑”就是脱离劳务中介安排的岗位,去其他工地打黑工。刘海洋说,劳务公司安排的工作通常是高危工作并且收入偏低,“我们自己随便找一份工作都比在那里挣得多。”
如此一来,许多出境务工劳工选择了脱岗“跑黑”。但“跑黑”后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
澎湃新闻此前曾连续报道,为刘海洋在日本介绍工作的青岛泰成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泰成公司)曾在7年间以“脱岗违约”为由先后起诉了105名劳工,他们当中大部分被泰成公司索赔30到60万元。
经过更进一步调查,澎湃新闻近日联系上了更多被泰成公司起诉索赔的赴日劳工。他们称,该中介公司所介绍的工作又脏又累薪水又少,“不‘跑黑’就没钱赚,‘跑黑’又要被索赔数十万,我觉得我们像是陷入了一个圈套里,挣脱不出来。”
一位在某跨国劳务输出中介公司负责招工的业内人士称,境外劳务中介行业在劳工出国前通常都会要求签订担保合同,违约金额在10万元左右,劳工脱岗赔付违约金的现象也确实存在,但如此大面积起诉劳工,赔偿金额30到60万的情况比较罕见。
有律师认为,对外劳务人员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不能成立,故违约金条款无效,担保人不应承担高额违约金。
高空作业无防护,失足摔落后脱岗
决心出国务工时,刘海洋还从未出过省,更没有坐过飞机。听说出国务工更赚钱后,他萌生了“出国致富”的想法。
2015年,刘海洋联系到泰成中介公司,交纳4.2万元手续费并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后,他同二十几位怀揣“致富”梦想的劳工在泰成中介安排下开始学习技能。
“说是学习技能,一共就去山上练过两三次搭架子。”刘海洋告诉澎湃新闻,泰成中介为他在日本工地安排了一个架子工的岗位,为使其顺利通过日方审核,中介在刘海洋的户口本“服务处所”一栏登记为“青岛东方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刘海洋说,此前没有这方面经验,在中介公司“包装”下,他摇身一变,成为了青岛东方恒生集团的熟练架子工。
除了学习搭架子外,其他时间劳工们被组织在一起学习日语。培训期满后,中介提出刘海洋必须提供一位公职担保人才能顺利出国。并称如果不提供担保,就不能去日本务工,也不退还4.2万元中介费。
2015年8月3日,刘海洋遵从泰成公司安排,找到舅舅王成刚做担保,签订《担保责任确认书》。该确认书第八条约定,如刘海洋在日技能实习期间发生脱岗、或到期不回国,或非法滞留行为,王成刚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60万元。
当年8月28日,抵达日本后,刘海洋被带往日本爱知县的一栋居民楼,同25名不同中介派遣的劳工继续一个月的日语学习。但刘海洋对学习日语毫无兴趣,他觉得做建筑学日语没用,在工地上不需要和别人交流,“就算有需要用手比划就行”。
虽然心有不满,但刘海洋还是服从了安排。一个月的最终考核,满分100分的卷子,刘海洋只考了20分就通过了考试。
前前后后学习了5个月日语,刘海洋才正式开始他的架子工生涯。但到了工地后他发现,这里一共只有十二个工人,工地规模很小,并不像泰成公司介绍的那样,是因为人手不够,必须要雇佣其他国家的劳工。
刘海洋回忆称,刚到日本时,他每天早上5点左右起床干活,在三层楼高的脚手架上攀爬,包工头没有给刘海洋配备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而其他日本工人却都有安全带,这让刘海洋非常不满。
刘海洋说,除了要承担安全风险外,工友们还经常用日语辱骂他。直到包工头告诉他,只有搭架子才算工时,其他工作不计报酬之后,他彻底无法忍受了,“这部分工作每天不到8小时,一个月也只有四千人民币,根本不是中介承诺的‘高薪’。”
半个月后,刘海洋从手脚架上失足摔落,他意识到再这么干下去“可能死在这里”。在跟中介沟通要求回国未果后,2015年10月10日,他拖着行李箱离开了工地住所。
刘海洋说,那时他早已将60万元违约金忘得一干二净。
岗前培训长达半年,工资与承诺不符
脱离岗位后,刘海洋决定“跑黑”挣钱,他在农田收割过蔬菜、拆过房子,也在宾馆做过保洁。晚上睡在田间地头,住在空置的集装箱里。那段时间他每天都在做噩梦,梦里被警察追捕,醒来一身冷汗。
打黑工近一年,一次下班途中,刘海洋被警察盘问,随后被送进看守所。2016年12月28日刘海洋被遣返回国,中介公司的起诉也接踵而至,最终他身为担保人的舅舅王成刚被法院判赔20万元。
刘海洋觉得很冤,他说自己在日本打工那么久,最终只挣到了回国的机票钱,还连累舅舅背上巨额债务。
实际上,刘海洋的遭遇并非个案。陈婷在2016年底也曾与泰成中介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她告诉澎湃新闻,培训期间她被组织到山上义务采茶。中介曾告诉她,采茶表现会汇报给日本单位,这与之后的工作挂钩。
在日本工作九个月后,因为中介派遣的工厂工资低,陈婷向中介提出想在休息时间再打一份零工,但这引起中介的不满,“他们把我带到办公室盘问,要求我供出其他打零工的工友。”
陈婷告诉澎湃新闻,中介不允许劳工做除派遣单位之外的任何工作,当天中介就要求陈婷签订一份自愿回国协议,要求她限期离开日本。但陈婷当时并不愿离开日本,她说自己交纳了3万元手续费,又培训5个月后才被派遣到日本,最终只换来一份月薪4000人民币的工作,当时连手续费的一半都没赚回来,“没挣到钱我怎么回家?”
2018年3月1日,在中介安排陈婷离开日本的前一天,她独自离开工厂,找到一家垃圾处理厂做回收垃圾工作。陈婷说,同样强度的工作在其他工厂每个月能拿到一万元左右,泰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对劳工而言不合算,也不符合他们最初的“高薪”承诺。
2020年2月,陈婷被泰成公司起诉,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决作为担保人的陈婷父母赔偿泰成公司60万元违约金。背负上60万元债务之后,现在,陈婷已经不敢回国了。
李峰在脱岗后同样遭到泰成公司起诉,被法院判决赔偿25万元违约金。他说自己在去日本务工之前,泰成公司曾口头承诺月薪不低于一万元,但到日本后实际月薪折合人民币只有6000元,而且在当地受到日本工友歧视,沟通未果之下,工作八个月后他选择脱岗回国。
另有一位劳工张建国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一份指导计划书,表格中列明集中培训指导项目有6项课程,分别是日本语、三力、技能实习制度、规则与诚信意识、人际关系生活习惯、注意事项指导,制表人落款为青岛黄岛区东方劳务培训学校。
张建国说,在出国前仅培训就要持续5个月之久,手续费有4万元左右,中介安排的工作实际月薪只有4000到6000元,“不‘跑黑’就没钱赚,跑黑’又要被索赔数十万,我觉得我们像是陷入了一个圈套里,挣脱不出来。
违约金过高,担保合同不成立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从2013年开始,泰成公司先后以“脱岗违约”为由起诉了105名劳工,索赔的金额大多在30到60万元之间,尽管最终的判赔金额有所减低,但所有劳工在这场“对弈”中全部败诉,70余人在案件开庭时缺席庭审,他们当中部分人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自己的“脱岗”与泰成公司存在一定关系。
针对这一情况,澎湃新闻此前曾致电泰成公司进行求证,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该公司一名人事部部长在微信中明确记者身份后也不再回复消息。
4月22日,一位对外劳务派遣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为防止劳工在外打工期间脱岗离岗,中介公司一般会要求劳工提供担保人并签订担保合同,违约金金额在十万元左右,“因劳工脱岗对中介造成的损失当然需要赔偿,但高达60万元的违约金实在离谱,如此大面积起诉劳工的现象也比较罕见。”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泰成公司的索赔官司一桩桩胜诉之后,有律师对此提出相左意见,他们认为泰成公司与劳工之间的担保合同不能成立。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认为,企业不得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也不得由此向外派劳务人员加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因此,劳工的担保合同不能成立,违约金条款无效。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则表示,泰成中介公司作为劳务派遣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担保费用。从2004年起,国家政策和法律禁止对外合作企业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担保。
丁金坤说,泰成中介公司虽然没有让外派劳务人员自身提供担保,但却让他的家人签订《担保责任确认书》、《家人同意兼担保书》等为其提供担保,属于其他形式担保的情形,违反财政部、原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规定。
此外,丁金坤还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他说,被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劳工的行为给被上诉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对外劳工在赴日劳务工作期间的实际劳务报酬都无法达到60万元人民币,担保合同约定60万元违约金极不合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跃胜也提出相同看法,他说,财政部、商务部早在2003年10月29日就发出了《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企业不得再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也不得由此向外派劳务人员加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泰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该通知的规定。
(为保护隐私,文中刘海洋、王成刚、陈婷、李峰、张建国均为化名)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