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理解与应用-8.3.5.2制造过程设计输出
一、标准条款
二、条款解析
1.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输出应满足以下要求,输出的表达方式应易于和输入的方式进行比对。例如,设计输入是产品克重,输出最好也是克重,而不要是体积,尽管通过换算可以得到克重,但要便于验证和确认。产品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形成文件,如化学配方、产品图纸等。
2.产品设计和开发输出包括:
(1)要满足输入要求,如功能性能要求;
(2)使用安装说明书;
(3)原材料、外协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包括标准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对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4)检验标准,用以判断产品各阶段是否符合要求;
(5)产品图纸尺寸清楚,技术要求明确,产品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征,包括产品特殊特性和规范(操作、搬运、贮存、维修和处置的要求);
(6)设计FMEAs,关于FMEAs可参考美国AIAG发布的五大核心工具之一《FMEA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或美国AIAG与德国VDA共同发布的最新《FMEA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
(7)可靠性结果,通过计算、评估等得到;
(8)产品的特殊特性清单;
(9)产品防错技术应用情况,六西格玛设计(DFSS)、便于加工与装配的设计(DFMA)、故障树分析(FTA);(10)产品3D模型、技术规范、后续制造过程信息、形位公差等;
(11)产品图纸、后续制造过程信息,包括外协件的图纸、形位公差等;
(12)产品设计评审结果;
(13)适用时,产品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说明及常见故障排除。“诊断指南”是指使用基于工程的数据进行现场诊断服务的系统或设备,不是车辆制造系统必须要求的,但对车辆系统提供重要服务;
(14)由顾客指定用于维修市场的零部件要求,如轮胎、车灯、滤清器等。
(15)产品包装要求,如采用纸箱还是周转箱、是否加内隔离板等。周转箱上的外标识的内容、位置,是否要有防护标识(如易碎、防潮等),是否要有内包装。当出现工程问题而无奈采用暂时的设计输出时,还应当通过权衡过程来解决那些悬而未决的工程问题。
3.产品设计和开发输出应该是努力简化、优化、创新和减少浪费的过程的结果,可适当使用以下技术:(1)成本、业绩、经营风险综合分析;
(2)几何尺寸与公差(GD&.T)的适当使用;
(3)面向装配的设计(DFA);
(4)面向制造的设计(DFM);
(5)试验设计(DOE);
(6)质量功能展开(QFD);
(7)公差研究或适当替代;
(8)设计FMEA的使用;
(9)试验、生产和使用现场的反馈的使用;
(10)价值工程(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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