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市场发展迅速,对提升人民群众就业素养,满足其生产生活和精神需求,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期市场监管部门陆续接到群众投诉信访和网络舆情,反映部分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利用其市场优势地位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规范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促进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3年3月至12月期间,开展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市场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主要清理整治以招录考试、资格准入、职业技能、企业管理、生活技能、兴趣爱好、传统文化、教育服务、技术咨询等为经营服务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成人教育培训的企业(如:教育科技公司、网络科技公司、教育咨询公司等)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务员考录、网络社交、直播、短视频、电子商务应用等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构教授人员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自身实力、用户评价不真实,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其他欺诈消费者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专项行动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局和市执法稽查局依方案抓实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集中清理整治问题线索,对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社会影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投诉举报多、舆情集中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要重点整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务求取得阶段性实效。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专项行动强调
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营造专项整治舆论氛围,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情影响大的事项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对涉及非市场监管部门事项,主动会商教育、人社、公安、网信、发改、行审等部门开展整治,形成专项治理行动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纵深推进。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广泛征集有关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违规线索,欢迎社会公众、各类市场主体等通过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信件等方式举报违法违规线索。
来信地址: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赣州市市场监管局1号楼11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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