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员工入职、离职的管理流程
为规范本公司的职员工入职、离职管理,明确职员工的进出公司管理,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员工。本文仅是参考,不是法律规定,仅供参考学习用!
一、新职员工入职
★新进员工由人事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员工递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及学历证件等)、领用办公用品(管理技术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协议。
★新进员工在报到时,到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填写《录用人员登记表》,送交以下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②本人学历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时适用)③相关资格证原件(适用时)④1寸照片2张。
★新进员工在入职的试用期内,如因违反公司《员工手册》或相关规定时,可及时停止试用,用人部门提交《试用期辞退申请单》给人事行政部确认后予以辞退。所有员工在入职后被发现所提供的关键信息、资料与事实不符时,由人事行政部开立“辞退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予以辞退。
二、入职的职员工培训与上岗前培训
★所有新进的职员工,都必须经过公司《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的入职培训,在到职的一周内,由人事专员统一通知安排培训,培训完成后需要进行测试。
★新员工到用人部门试用期内,其直接主管必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具体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要求等,并采取口头提问、笔试、工作检查等适当方式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将结果记录于《新进员工岗前培训记录表》中。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将该培训记送交人事行政部做为主要依据。
三、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协议签订
★新员工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开始工作,所有员工依入职时约定的试用期,但需遵以下要求: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足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及长期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新员工在入职公司一个月内,由人事行政部安排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管理技术岗)等,通过内部调动岗位的人员,在新岗位可以约定试用期(此试用期非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只适用于新岗位的试用、晋升与调薪依据)。
★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进行培训、跟踪考核,对经考核证明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评价表》签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公司将停止试用,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在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填写《试用期转正评价表》,由分管的总监级领导批准后交由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并作为薪资调整的依据。
三、考勤管理:所有员工的考勤依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绩效与考核所有员工的绩效与考核依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五、晋升、降职、调岗
★晋升:工作需要、表现优秀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可晋升。由直属上级填写该员工的《员工转正晋升调薪申请表》及《绩效考核表》,交所在部门经理级审核,分管总监级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办理晋升手续,晋升后的试用期由直属上级书面界定,在试用期满合格则由直属上级填写《员工转正晋升调薪申请表》上,交所在部门经理级审核,分管总监级批准后的次月开始薪资按新岗位标准发放。晋升的依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
★降职:任职期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或有严重过失者给予降职处理。由直属上
级填写《奖惩单》及《绩效考核表》,依据事实与数据,逐级审核,直至总经理
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办理降职手续,薪资从批准当月开始调整。
★调岗: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
★会产生薪资变化或跨部门调岗的调岗需填写《人事异动单》,普通员工经部门
经理批准、管理技术岗位以上员工经分管总监级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办理人事
调动手续及薪资变动手续。
★不会产生薪资变化的部门内部调岗,管理技术岗位以上人员需由部门主管或
经理填写《人事异动单》给人事行政部进行相应的岗位调整。
★用人部门可以根据员工的个人技能、实际工作能力、特长等调整工作岗位。
六、员工离职
离职,分主动辞职、自动离职与公司辞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员工主动辞职:
★普通员工离职程序:试用期内提前 3天、试用期后提前 30天书面申请。离职人员书面申请 →主管审批→部门经理级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登记→工作交接→工资核算发放→离职。
★管理技术岗辞职: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 30天申请。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管接到离职申请后,应与辞职人进行离职面谈,面谈后签署意见,确定离职意向后再向上级领导汇报,进行逐层审批,需经分管总监级及以上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再进行一次离职面谈,面谈后签署意见。
★离职确定后,视岗位性质、岗位工作情况进行离职交接。原则上该岗位需有适合人员接任,由离职人员带接任人员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了解并掌握工作程度,能正常执行该岗位的所有工作。
★物品交接以入职开始计,按所领用的所有物品进行一一核实,易耗品忽略不计,其他物品按领用时的状态接收,若有丢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部门负责人应严格监督工作交接中的各项工作进度和结果。当交接完毕离职人员离开后,交接工作中出现了遗留问题,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员工任何时候急辞(未按 “试用期内员工须提前 3天、试用期后须提前 30天书面申请”的要求辞职),在得到批准后,公司人事行政部与员工协商扣除公司人力招聘的经济损失。(所赔偿的损失不得超过员工月所得的20%且扣除后满足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要求)
★离职的销售业务人员交接的专项规定
为了管理跟进离职的业务人员的客户,离职的业务人员所负责的客户由分管的总监级领导负责分派给公司在职的业务人员接手跟进,特殊客户交接给公司客服人员进行对接,客服的提成按照客服人员的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自动离职
公司员工无故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者,在公司各级人员对其进行联系无果后,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的人员,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自动离职通知单》给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在公告栏、电子信息渠道进行公布,在7天后,该员工没有任何回应,则由公司宣传其与公司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该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保留对员工追偿损失的权力(包括不限于:补偿公司人力招聘所耗的费用、工作未交接造成的损失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合同(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即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累计两次或以上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中的制度(该手册中包括员工因违法,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果该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提出部门填写《奖惩单》,以事实为依据,必须列出客观证据,由员工本人、部门经理级审核,人事行政部核实,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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