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中国共产党的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徽为金黄色的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红色象征革命,金黄色象征光明。锤头、镰刀代表工人和农民的劳动工具,象征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那你知道党徽的由来吗?
中国共产党党徽,是党的光辉标志,她伴随着党的成长而成长,她背后的故事,就是党的鲜活历史,在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年之际,让我们一起重温党徽的来历史吧!
1922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河北开滦五矿工人举行大罢工,罢工时举出的工友俱乐部旗帜,图案由煤矿工人所用的劳动工具“轮镐”和“铁锤”的实物形态组成。
1927年8月1日,由周恩来、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领导的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在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珍藏了一枚南昌起义参加者钟步全戴过的帽徽。这枚银质帽徽呈五角形,主体就是“镰刀斧头”图案。
1927年10月15日,中共南方局、广东省委联席会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通告(第14号)——南方局、省委联席会议通过的最近工作纲领》,明确指出:“一律废除青天白日旗,改用红旗以斧、镰为标志,与国际旗同。”“用红旗,以斧、镰为标志”这既是党的领导机关第一次对党的旗帜作出的正式决定,也是对党徽构成要素的第一次明确表述。
在战争年代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党徽图案一直处在变动的、不规范的状态中。中共中央及各级组织有过多次明确党徽图案为“镰刀斧头”的规定和决议。但同时又受苏联国旗的影响,党徽图案既出现过“镰刀斧头”,也出现过“镰刀锤头”。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举行,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使用的印信标志,更多地体现为“镰刀锤头”图案。
1943年4月28日,毛泽东在延安杨家岭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中国共产党党旗样式并作出决定:“中共党旗式样,宽阔为三与二之比,左角上有斧头镰刀,无五角星,委托中央办公厅制一批标准党旗,分发各主要机关。”
1945年4月至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七大会场上第一次悬挂了党旗。在七大会场上及在此前后各抗日根据地所出现的党旗党徽图案,基本上都统一于“锤头镰刀”,已经鲜见“斧头镰刀”图案。
1950年,中央组织部拟定党旗制作方案,规定“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镰刀斧头。旗杆套为白色。”
195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旗问题的批复》指出:“党旗上只有锤头镰刀,并无五星,此点请注意。”这两个文件的发布,“镰刀锤头”的说法从此才固定下来。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场主席台后部幕布中央第一次悬挂中国共产党党徽,党徽两边分别斜插五面红旗。这样的会场布置成为此后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标配。但这次大会悬挂的党徽是方柄镰刀与方柄锤头的组合。
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会场悬挂的党徽造型有了新的变化:镰刀柄由方形改为圆形,锤头也由方形改为缺角形状,整体更加美观。
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75年后,党旗党徽有了统一而明确的规范。
刚才我们重温了党徽的来历史,下面一起学习一下党徽和党员徽章的使用范围和方法
2021年0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对党徽的性质、式样、规格、制作和使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定,并附有标准图案和制法说明。
党徽的使用范围是:
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徽或者党徽图案:
(一)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
(二)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
(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印模),中间刻党徽图案。
下列情形可以使用党徽图案:
(一)党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使用的证件、标识等;
(二)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章、徽章、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制作的有关工作证件等;
(三)党内重要出版物、宣传品等;
(四)党的各级组织的网络网站;
(五)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党建宣传栏(墙),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
(六)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党徽与党员徽章是有区别的:
党徽是一个政党的徽标,是一个政党的纲领、宗旨、理念等的最直接、最形象的反映。
而党员徽章是亮明党员身份的重要方式。党员亮明身份制度,大体始于党的十六大,之后逐步在全党范围内实行,尤其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得到广泛推广。亮明党员身份,有助于唤醒党员意识,增强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任务是为党工作,时时事事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017年6月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党员徽章的式样、佩戴要求和购买途径进行明确规定。
党员徽章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背面标注×省(区、市)或×部门(系统)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
因此,党徽和党员徽章是两个不同的标志,性质、式样和使用也是有所不同的。我们经常听到诸如“参加党日活动必须戴党徽”“组织党员学习要戴党徽”等要求,这里提到的“党徽”,实际上是党员徽章,并不是党徽。
那么作为一名党员如何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1.党员徽章的使用范围
(1)党内重大活动,包括纪念“七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等;
(2)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党内关爱等活动;
(3)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上岗工作时;
(4)经基层党委审定需要佩戴党员徽章的其他活动。
2.党员徽章的佩戴方法
按照规定要求,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如果是着警服的话,应该佩戴在左胸“警号”中上,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
3.注意事项
(1)党员不得在不适宜场合随意佩戴党员徽章;
(2)党员应当妥善保管党员徽章,不得外借、转赠或故意丢弃、损毁;
(3)党员停止党籍或被开除党籍时,应主动及时上交党员徽章。
佩戴党员徽章是一项严肃、庄重的事宜。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够提高大家对党徽由来的认识,牢记党徽和党员徽章使用范围和方法,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责任,时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