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常熟市人民政府东南街道办事处作出苏苏常东应急罚﹝2022﹞249号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锐新昌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国占昌。锐新昌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21 版)第一百零四条,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2021年11月3日,锐新昌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按照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第七十一条第(四)项,被常熟市人民政府东南街道办事处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
公开资料显示,锐新昌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6日,注册资本15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国占昌。(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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