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相埭应急立﹝2022﹞13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罚款人民币18000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市易登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费大根,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旺路26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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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7 21:44:14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