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著作权法,被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警告并罚款2.5万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曾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为孙东旭,董事长为俞敏洪,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此外,新东方教学点擅自出版教材被罚。近日,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新东方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被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罚款6000元。
新媒体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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