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抓实“三个融合”教育培训模式,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促进检察队伍建设提质增效。
“纲”“需”相融合 增强培训实效
该院打破了传统式教育培训模式,在按照计划开展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动态掌握检察干警的学习教育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按照计划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以及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教育培训不走样、不漏学、不掉队。同时,实施“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积极了解检察干警的学习教育培训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青年干警大讲堂活动,并开展第一季度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干警学习成效,针对成绩有待提高的部门和个人,成立“传帮带”学习小组,形成互助的浓厚氛围,巩固加深教育培训成果。
推进方式融合 化解工学矛盾
检察干警大部分在业务科室工作,集中学习教育是否影响案件办理进度?为民服务是否会“断档”?该院在开展教育培训时充分考虑工学矛盾,深入思考如何既保质保量的完成办案任务,又能抽出时间集中进行“充电”培训,通过推行“互融”学习模式,有效化解了工作与培训难以兼顾的工学矛盾,全面提升了教育培训工作质效。线上,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开展的视频讲座、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班以及黑龙江干部网络学院开设的专题培训班,并督促干警按时完成线上学习。线下,利用电子显示屏、室内宣传展板、户外宣传栏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方便干警利用碎片时间进行学习充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培训方式融合 形成工作合力
“培训常有,但同堂培训不常有。相比于内部培训,同堂培训能够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衔接问题,加强了交流合作。”参加同堂培训的公安干警表示。同堂培训是新时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务实举措,对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地区执法司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年初以来,该院共举办同堂培训2次,邀请法官、公安干警共上一堂课,为各单位之间架设了互联互通的桥梁,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不仅如此,该院检察官应邀为公安机关授课,结合近年来向公安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从证据的收集和调取、刑事证据转化等方面对侦查机关取证手段和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建议,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交流学习,促进双方在执法司法理念、程序规范、证据意识等方面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