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吴临应急罚﹝2022﹞25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市卓成包装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罚款18000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市卓成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5日,法定代表人卢化龙,住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采莲开发区。(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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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5 16:34:10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