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各驻寿单位,各镇(街道):
为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凡属寿光市财政局管理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和不在岗的会计人员,都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今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明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一)网上教育形式
2015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统一使用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学习人员无需再领取学习卡,直接网上登录http://www.1k100.com进入潍坊继续教育页面,选择寿光市,用身份证号码姓名直接登陆进行学习。
网上培训采取菜单式学习,学员在完成必学课程(不少20学时)后,可根据个人需要选修其他课程,累计学习达到24学时,参加网上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客服电话:400-000-4555
(二)集中面授形式
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开展面授。其他人员也可报名参加面授,按批次进行培训。面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会在寿光会计协会网和我局国库内网发布。联系人:袁青 报名电话:5192606 18765121987
(三)《企业信息化知识竞赛》学分认定
1、对参加竞赛且获得财政部或者省财政厅奖励的会计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24学分(全部);
2、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80分及以上)的会计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12学分。另外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选择12学分的课时,参加考试合格即完成24学分。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
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的;通过本年度审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的;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
三、对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处理规定
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要先通过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学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再完成2015年度继续教育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四、继续教育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三)农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五、继续教育时间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自2015年8月27日开始,至2015年11月30日结束。
六、培训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既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又是会计人员的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给予支持;广大会计人员也要珍惜机会,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寿光市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