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具有创造能力、现代意识和战略眼光的教师队伍,实现从教育大县向教育强县的转变,实现打造民和教育升级版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师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统筹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学校内涵建设,积极探索校长和教师队伍成长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教育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名师名校长工程”是指“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名教师队伍、“教育思想领先、教学业务精通、管理能力高超、办学实绩突出”的名校长队伍和“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有较强影响力、有较高群众满意率”的名校。培养目标:至2021年,在全县培养25名小学名师,25名中学名师,5名名校长,1所高中名校,2所初中名校,2所小学名校。
三、评选对象
全县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和现任校长;县直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
四、选拔条件
(一)名师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一贯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探索、总结出一套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风格突出。
3.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熟悉本学科发展动态,教学效果显著,享有较高知名度。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勇于和乐于承担科研课题,课题实验效果明显,能组织扎实有效的教科研活动。
5.能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传、帮、带方面成绩突出,所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次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等称号。
6.能为县级以上的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活动提供高质量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7.能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有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8.一般要有从校级优秀教师、县级优秀教师、县市级教学能手、县市级学科带头人的成长经历。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推荐。
9.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职称,特别优秀者可以是中学一级职称;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教高级职称。两者都必须有5年以上教龄,获得过省市“教学能手”称号。
(二)名校长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现任感。
2.学校发展有科学规划,能致力于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形成有特色的办学风格。
3.善于学习,具有扎实、系统的管理理论基础和现代教育理念;精通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学校的能力。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注重研究教师和学生、研究课程、研究学校管理问题,注重以科研促教学,有本校的系列教研专题。
5.具有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能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能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指导,主持或负责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在市级以上报刊独立发表教育管理或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6.能带出一支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培养出一批意识超前、乐于奉献,能示范、会引领的学科名师。
7.学校在课程改革、教研活动、课堂教学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深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信赖。
8.担任校长3年以上,小学校长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能以上职称;中学校长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在县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近年来荣获过县、市级以上学校管理或教学方面表彰和奖励。
(三)名校的基本条件
1.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科研兴校;校长具有科学的教育管理能力,学校管理内涵丰富,办学行为规范,社会认可度高。
2.班子队伍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管理有序,素质高,无内耗,服务意识强。
3.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教学水平高、教学实绩突出,骨干教师比例合理。
4.有自己的办学特色,有科学合理的教师发展规划。能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尊重教学主体,注重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5.重视教科研工作。科研机构健全,经费充足;学校有系列规划,教师能人人参与;注重全方位教研;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在当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6.乐于承担各级各项任务,能发挥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主动帮扶薄弱学校,效果显著;在县市享有很高的声誉。
7.学校布局合理,校园环境洁净,有浓郁的文化特质,展现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8.教育教学质量高。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强势学科;统考统测和学校综合评估成绩居全县前列,在全县有很高的知名度,为同行、社会和家长所认可。
五、选拔程序
(一)民主推荐。各学校要按照民和县名师名校长培养选拔条件,提出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局。
(二)资格审核。教育局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民和县名师名校长初选名单。
(三)评审上报。推荐人选确定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选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批。
六、培养措施
(一)创造条件,培育名师名校长。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发现典型,自我培育,形成一支名师成长梯队。名校长培养人选先由人教办、教研室、督导室等职能部门选定,按照培养计划培养。有计划地通过多种途径为名师名校长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采取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聘请知名教育专家重点指导,个别培养;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名师、名校长担任我县“三名”工程的培养顾问,蹲点指导;组织安排他们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或选送到省市名校挂职锻炼和深造,为培养名师名校长畅开绿色通道;教研室通过加强教研活动或上示范课等形式为名师献艺搭建平台,全面提高培养对象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名师、名校长培训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和实现培育目标。
(二)榜样带动,提质增效。通过举办学术讲座、名师名校长论坛、师徒结队等途径,大力宣传和推广名教师的教育教学思想、教改成果及名校长的办学成果、管理经验。学校可以聘请名教师为首席教师,发挥他们在学科教学中的领头羊作用。通过名师的引领,更新教育理念,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名校长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三名”工程取得实效。
(三)政策吸引,广纳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通过高薪聘请、公开竞岗、录用优秀大学毕业生等形式,吸纳优秀教育人才来民和县任职、任教,严控优秀教育人才外流,逐步扩大名师队伍,提高名师品位。
七、待遇名师、名校长由县人民政府命名,并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现金3000元。优先获得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培训进修、教育考察、教学竞赛等机会,并在各类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给予优先考虑。条件成熟后,成立名师工作室,并给予每年5000元的教研课经费。名师开展课题研究,按照课题级别下达科研课题研究专项经费。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名师、名校长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每场补助1000元,承担公开课、示范课、校级交流课可取得每节课不少于500元的合理报酬。
八、组织保障
1.成立名师名校打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师名校打造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名”工程是推进全县教育发展的有力举措,在我县前所未有,必须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公开操作,公正评选。各学校必须制定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3.增加投入,加快发展。制定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的长远规划,建立“中小学名师名校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名师名校长培养过程中的教改实验、考察进修、深造提高、学术交流等活动。
4.健全制度,科学管理。被评为名师、名校、名校长的单位及个人,以及在提高教学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教育局给予奖励。已取得名师、名校、名校长、荣誉称号的个人及集体,如发生师德不端、师风不正、违法违纪、教学质量滑坡、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