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学生小莫报料称,今年4月,他花费16800元在南宁文登培训学校报名参加考研培训班。万万没想到,6月初,培训学校通知说:暑假集训点地址,从南宁市鲁班路改成了18公里外的银海大道与桅杆路交叉路口附近!
1 花1.68万报名校外考研班
开课后集训地迁至绕城高速外
小莫说,之所以选择这家机构,就是因为集训点设在鲁班路,车程和时间成本比较低。更改集训点后,小莫不满路途遥远,要求退出考研培训班并退款。
6月11日下午,小莫到培训学校要求退款,却跟营销主管朱经理发生了争执。
朱经理表示,集训地点都是不固定的,没有说明确是哪里。鲁班路集训点已经容纳不了上课的学生人数,不可能让大家挤在那里上课。
朱经理(左边白色上衣)与小莫(右边黑色上衣)协商退款事宜。
据了解,小莫交的16800元培训费,包括日常课程培训费、服务费和暑假集训费用,但不包含住宿、餐饮和交通费用。
小莫多次和学校沟通退款事宜,均无果。
2 口头约定有效吗?
校方表示以协议为准
小莫说,工作人员当初对他进行过口头承诺,表示集训地肯定在鲁班路。当时小莫想让对方在协议中补充,但对方不同意。
记者发现,在小莫与培训学校签订的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暑假的集训地点。不仅如此,合同上还标明了“封闭集训的教学场所可以在本市或者广西区其他城市,甲方根据教学需求,有权利安排乙方到甲方所属的任何一个校区上课”,而在条款后面,小莫签字确认了。
记者了解到,与小莫有同样困扰的,还有几名广西其他高校的学生,他们都报名了这次暑假培训班。
协议上的确写着,学校有权利安排学生到所属的任何一个校区上课。那么,大学生们能否顺利协商退款呢?
对此,朱经理表示一切以合同协议约定为准。而对于学生是冲着集训点在鲁班路才报名的,朱经理称工作人员在说的时候没有明确表达过一定是在鲁班路上课。记者要求将当时对接的工作人员叫来时,朱经理则称工作人员休假了。
经过协商,朱经理表示,学校并不存在违约,集训地点的更改,是因为鲁班路的场地未协商下来。如果小莫坚持退款,可以等校方扣除小莫已上的课时费用后,再协商退费的具体数额,“我也需要向校长报备,端午节回来后会给你答复。”
今天(6月16日),记者了解到,小莫仍未收到答复。
3 律师:不排除学校招生时存在误导
大学生也有疏忽责任
律师表示,从合同协议上看,培训学校的确不存在违约,但不排除学校在招生阶段给学员一些诸如培训地点等信息的误导。“大学生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否则需要承担后果”。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不管怎样,希望双方能顺利协商,妥善解决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