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11月16日消息,该市海州区法院15日对某培训机构聘用舞蹈教师赵某某多次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被告人赵某某犯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赵某某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施行后,连云港市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海州法院表示,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多名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要求对赵某某依法从重处罚的意见,认定被告人赵某某多次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主观恶性较大,依法决定从重处罚,对其宣告从业禁止。
11月15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施行,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法院将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