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教委印发《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鉴定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适用于天津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培训服务的机构,规定了鉴定方式、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指引》明确,按照条件选拔和组建市级、区级专家库,每次鉴定时从专家库中随机产生专家组,对照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价等4项主要指标,依照机构自主申请、区级专家鉴定、市级专家鉴定、行业自律的程序,对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服务进行综合研判鉴定,形成“学科类”或“非学科类”的鉴定结果,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准确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服务,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管理、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
转自:津云
来源: 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