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双减”精神,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合起草了《广东省文化艺术类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
明确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
设置标准、准入方式。
培训结束不得晚于20:30
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
正值暑假,许多家长都会给
孩子报名参加培训班,
希望能够利用暑假时间
让孩子们学习到更多知识。
采访中有不少小朋友表示,
自己暑假报了不止一个培训班,
有时甚至一上就是一整天。
小朋友:报了3个课,有合唱团、书法、围棋。
小朋友:画画是早上八点,唱歌就是下午两点。
在《标准》指出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
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
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
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不少家长认为,
只要和学校上课时间
基本持平基本问题不大,
而对于选择线上还是线下培训班,
也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想法。
珠江少儿执行校长 梁宁:我们按照教育局的规定一期课为12次课,每次大课时长为一个半小时,单课的话我们是45分钟。
韶关市青少年宫主任 严志均:在培训的时间设置上,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晚上不晚于八点半,白天的课程就大约四十分钟左右,到了四十分钟就会安排学生休息十分钟。
单次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
不超过3个月或60学时
《标准》还规定,
培训机构开展线上业务使用的
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信息储存功能、
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
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
(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的
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学时等。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应具备与自身业务对应的专业条件
申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单位,
还应分别具备与自身业务对应的专业条件。
在专业条件的要求上,
根据专业类别,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开设课程分为器乐类、声乐类、
舞蹈类、戏曲戏剧类、美术类
(含雕塑、书法、篆刻等)等,
申请开办包含上述类别课程的培训机构,
《标准》设置了具体的专业条件。
如器乐类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
一是器乐课室不少于3个,每个课室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内外覆盖隔音板,通风良好;
二是授课乐器不少于1台;
三是培训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器乐类教师资格证或器乐类技能证书;
四是培训课程设置包括器乐类一对一培训、集体班培训等,应开设视唱练耳与乐理等理论课程培训。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的
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
单位或个人想对文化艺术类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提出意见建议的,
可按照相关要求
填写《意见反馈表》发送至邮箱gdxwpx@gdedu.gov.vn。
来源:韶关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