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起航·扬帆工程——新教师培训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首期“起航·扬帆工程——新教师培训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快速实现专业成长,进一步加强教育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颁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关于开展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师成长规律及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岗前培训、在岗研修等途径,以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掌握工作技能及方法,使其快速实现专业成长并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为我市教师梯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培训对象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学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新教师(含城市特岗教师和聘用制教师)。三、培养措施(一)集中培训,由教师教育科组织实施邀请组织市内外教育教学专家分阶段对新教师进行通识和专题培训:培训内容重点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规划与专业素养、政策法规教育、教师心理健康,课程标准与教学常规、说课、听课与评课、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班级管理和德育工作、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等;培训方式主要有理论讲授、专家引领、课例观摩、讨论交流等。(二)网络研修,由教师教育科组织实施通过远程网络交流方式,开展自主学习、研修及展示。学习内容主要有教师心理问题的自我调适、班主任工作实例、备课设计和问题诊断与解决、新课程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教师专业与专业化发展等。(三)孵化培育,由市级名师工作室实施培训对象全部纳入市级名师工作室进行培育,各名师工作室要发挥“孵化器”作用,为其制定专门培养计划,就学科教学的组织策略及技巧等,开展经验与智慧分享,指导、规范新教师教学知识的习得和实践,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四)在岗培训,由所在学校组织实施所在学校要实施“青蓝工程”,选聘中原名师、特级教师、省市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为新教师职业导师,在新教师入聘本校一周内,签订师徒帮带协议。导师根据《教师专业标准》,帮助新入聘教师制定一份为期两年的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依照新教师的成长需要,参考《平顶山市新教师培育对象年度考核细则》(见附件),对新教师的专业态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全方位指导、帮扶。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新教师培训考评的领导,确保新教师培训计划顺利实施,市教体局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苏红英为组长、由教师教育科、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教科所、基础教研室、职成教研室、电教馆、信息中心负责人组成的的局属学校新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科,人事科、教师教育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新教师培训工作。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新教师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级名师工作室、中原名师、省市名师、学科领雁人才要勇于担当,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确保新教师培训项目顺利实施。2.强化管理,完成培训计划。各学校要加强对新教师培养工作的管理,合理规划,统筹安排,规范管理。及时收取、审核新教师的成长作业,完成新教师阶段性培养任务,确保培养实效。新教师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服从管理,积极参与互动研讨,认真完成并及时上交各项培养作业。3.强化考评,确保培养实效。局属学校新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学校要强化督导考评,针对新教师的培训计划,研究制定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统一的考核督导办法,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基本功大赛、演讲比赛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培训效果。自2021年开始,每年对培训满两年的新招聘教师进行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并推荐其优先参加“教坛新秀”评选。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区域内学校新教师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