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带津培训明起接受报名
在新修订行政法规下
“就业导向计划”和“提升技能导向计划”
可分别参加两次
同时,合理缺勤数不超过课程总时数的20%
视为完成课程
劳工局根据第14/2021号及第33/2020号行政法规而设的“带津培训”(包括“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分别于5月12日至18日及5月21日至27日再次接受报名,欢迎符合条件人士报读。
五月招生有新措施
经综合分析社会各界对“带津培训计划”的意见及计划实施情况,透过第14/2021号行政法规对第33/2020号行政法规进行修改,在新修订行政法规下,符合相关计划资格的居民可分别参加“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各2次;“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的就读对象扩展至******业雇员,对处于无薪假状况且不获雇主推荐报读课程人士,可自行申请报读,并取消雇主推荐雇员的名额限制;而“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的参加条件亦扩展至2020年或之后于高等院校毕业且非处于受雇状态的学生。同时,法规亦放宽完成课程的要求,除因病缺勤的情况外,如出现经申请获劳工局接纳的合理缺勤情况,只要总缺勤时数不超过课程总时数的20%,亦视为完成课程。新措施在5月份招生期实施。
完成课程就业转介
“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由“技能培训”及“就业转介”两部分组成,学员完成课程及配合就业转介,可获发最高6,656澳门元的培训津贴。有关计划的对象为澳门居民,且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因劳动关系终止而失业,或非处于受雇状态的2020年或之后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将于5月12日至18日期间接受报名。
“提升技能”雇主荐
“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由雇主安排其雇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参加培训计划,由推荐参加计划至完成培训课程期间,没有降低相关雇员的基本报酬,亦没有与其协商安排无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训并参加考核的雇员计算,雇主可获发放最高5,000澳门元的培训津贴;如雇主推荐原已处于无薪假的雇员参加培训计划,或处于无薪假且与雇主沟通后不获雇主推荐而自行申请报读的雇员,以及自由职业者本人参加培训计划,则有关雇员或自由职业者于完成培训及参加课程考核后,可获发最高5,000澳门元的培训津贴。“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将于5月21日至27日期间接受报名。
上轮近七百人报名
第九轮“带津培训”明起接受报名
第8轮“带津培训”已于4月23日截止报名,两计划合共683人次报名。其中“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有24人完成资格审核,涉及14家企业及4名自由职业者,11人报读4月份的课程。而“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有659人次报名,共推出约630个培训名额,以“先抽签,后资格审核,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甄选,课程于5月上旬陆续开课。
符合规定发放津贴
在完成课程及参加课程考核后,符合规定的人士可获发津贴,为了更有效及快捷将津贴发放,有关人士可在银行登记收取财政局的退税金及其他给付金的银行账户资料,以便澳门基金会透过转账方式发放津贴。
网上报名按月续推
为方便报名手续,“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均设有网上报名系统,亦欢迎有需要人士带备报名所需文件于办公时间内前往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马度博士大马路221至279号先进广场大厦地下)及职业培训中心(关闸马路101至105A号太平工业大厦第一期地下)办理。因应市场情况,续后课程将分阶段按月推出。
有关计划详情及报名所需文件,可浏览相关专题网页(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fptraining.html),或致电82914888或2856 4109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