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9日
财教〔2021〕25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24),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55号)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