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2018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全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办学秩序,确保师生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周村区教体局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寒假期间办学行为。
一是各民办文化补习机构不得违反教育规律提前讲授新课,不得聘用中小学和各级教师研修院校在职教师授课,不得与各中小学校及各中小学在职教师以合作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等形式进行有偿培训。
二是各民办培训机构要在许可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要严格按招生简章宣传的内容安排师资和和完成教学任务。
三是各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境内外的冬令营或游学等活动。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服务指导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有力,切实保证师生的正当权益。(岳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