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于淋凡 张倩 通讯员 付翠翠 滨州报道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6月印发的《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关于“在此设置规定施行前已批准设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底前按本设置规定要求,重新审核登记”的要求,4月14日至17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县域内所有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从规范办学、全国平台全流程监管应用、培训合同文本的规范、收费项目与标准、监控设备及安保人员的配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现场出具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要求所有接受检查的机构向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材料重新审核登记,届时未提交材料申请重新登记的,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下一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按照标准严格规范博兴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批,从开办资质、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强化培训机构安全要求,坚持安全底线的原则,秉持“主动服务”理念,推动博兴县民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