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9月12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双减”工作的深入推进,不少学生和家长都直观感受到了政策落地后的减负效果。一来,学生休息日的补习计划被多元活动取代,更多孩子可以快乐拥抱自己的课余时间。二来,“双减”的落地,不仅减轻了家庭在学科辅导方面的费用支出,还纾解了家长送娃补习的奔忙、“鸡娃”前进的焦虑。可以说,在提升家庭生活品质、促进亲子关系融洽等方面,“双减”带来了诸多积极效果。
然而,少部分家长的执念,给违规校外培训变异、隐形发展提供了需求市场。从刚刚过去的暑假来看,一些家长私下组织的“补习私塾”,个别家庭聘请的硕博保姆,直播间里的云课堂,咖啡馆中的微辅导……违规校外培训披着五花八门的外衣,在生活中依旧存在。这些群体敢在“双减”管理的底线上屡屡试探,足以说明关于校外培训的监管任重而道远。
如今,《办法》的出台,为违规行为的处罚提供法规依据,从多个维度清理校外培训监管死角。比如,压实责任,对违规行为全面围剿。《办法》明确实施机关及管辖权限,对违规培训各关联方作出细化处罚。其中,提供线上培训空间的平台运营方同样被纳入监管。再如,抽丝剥茧,让违规培训原形毕露。《办法》立足实践调研,将当前生活场景中出现的 “培训游击队”进行系统梳理,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社会竞赛等违规情形作出明确的违规界定。与此同时,压实执法责任、畅通群众举报通道、推动公开通报机制,以全流程的系统机制,助力《办法》落地、推进的长效发展。
客观来讲,违规校外培训的频频冒头,根源在于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家长对孩子有所期待也在情理之中,但若超出孩子的承受范围,难免容易引起负面效果。《办法》作为推进“双减”的良方,只能从社会层面对违规培训行为进行处罚约束。家长们的“心病”还需从观念转变上求解,莫因自己的一时固执,揠苗助长。 (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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