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5日
教育部颁布的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开始正式实施
哪些校外培训行为会受到处罚?
如何处罚?谁来处罚?
对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
办法一一立规定则
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四川天府新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十问十答”的方式向您系统解读《办法》,帮助您全面、正确地看待校外培训。
Q1
《办法》施行后是否会全面禁止校外培训?
《办法》不是要全面禁止校外培训,其目的在于通过法治方式深化校外培训治理,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
Q2
处罚对象有哪些?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Q3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责令停止招收学员;
(四)责令停止举办;
(五)吊销许可证件;
(六)限制从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Q4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如何处罚?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
◾处罚:
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Q5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为,如何处罚?
《办法》第十八条列举了三种隐形变异行为:
“转线上”
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转地下”
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换马甲”
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处罚:
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Q6
为违法违规培训活动提供线下场所或线上渠道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如何处罚?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校外培训活动的情况存在,仍为其提供场所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用户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法开展线上校外培训,仍为其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运营者。
◾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Q7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存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如何处罚?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阻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超前超标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培训时间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的。
◾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Q8
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有性侵前科等违法犯罪人员为学生开展培训的行为,如何处罚?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聘任与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Q9
校外培训机构拒不执行预收费监管有关规定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Q10
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的行为,如何处罚?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凡未列入竞赛活动“白名单”的,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
◾处罚:
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请牢记“三必须”“三不要”注意防范风险。
“三必须”
◾(一)必须选择有证有照机构。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培训机构教师应具有相应资质的教师资格证。
◾(二)必须签订示范文本合同(部版合同)。
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必须使用“彩虹钥匙APP”缴费,并妥善保管正规发票。
签订合同后再使用“彩虹钥匙APP”缴费,务必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证。
“三不要”
◾(一)不要向无证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二)不要贪图优惠缴纳大额培训费用;
◾(三)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
近日
天府新区高中学科类培训机构
已全部签订
《四川天府新区校外培训机构健康规范办学承诺书》
特别提醒:四川天府新区无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
四川天府新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
按照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天府新区辖区范围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另四川天府新区无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坚决抵制违法培训,请有需求的学生家长选择合法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且应通过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家长端“彩虹钥匙APP”进行网上购课并缴费,培训费用将按监管流程存入监管账户,可有效杜绝“退费难”“卷款跑路”等现象发生。我们再次提醒您:抵制违法培训,规避缴费风险。
如发现天府新区内违法培训等问题线索,请分别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四川天府新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教育处审核: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