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双减”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起草了《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准入方式《标准》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标准》中所称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经县(市、区)级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并受教育部门监管,在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和高中阶段学生实施的,从事器乐、声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国家关于涉外教育培训,以及消防、保安、安全生产等特定行业培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申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单位,必须达到《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如《标准》要求,培训机构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本培训机构的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文化艺术类培训名义开展学科类课程内容等。《标准》还规定,培训机构开展线上业务使用的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信息储存功能、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学时等。申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单位,还应分别具备与自身业务对应的专业条件。在专业条件的要求上,根据专业类别,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设课程分为器乐类、声乐类、舞蹈类、戏曲戏剧类、美术类(含雕塑、书法、篆刻等)等,申请开办包含上述类别课程的培训机构,《标准》设置了具体的专业条件。如器乐类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一是器乐课室不少于3个,每个课室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内外覆盖隔音板,通风良好;二是授课乐器不少于1台;三是培训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器乐类教师资格证或器乐类技能证书;四是培训课程设置包括器乐类一对一培训、集体班培训等,应开设视唱练耳与乐理等理论课程培训。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如有意见,相关人员可按有关要求填写《意见反馈表》,发送至邮箱:gdxwpx@gde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意见反馈”字样。其中,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News
来源 | 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
编辑 | 陈泽
校对 | 曾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