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印发《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8-2022年 )》(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的出台旨在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十三五”时期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依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忠于核心、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西藏司法行政队伍,为全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规划》提出,2018至2022年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将围绕“服务大局,按需施教;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定级,全员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四个基本原则开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培训、业务能力培训、文化素养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五个方面。
《规划》安排,力争在5年内,使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西藏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西藏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西藏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轮训一遍。
《规划》最后强调,一要遵循客观规律;二要创新方式方法;三要推进师资改革;四要优化培训机构;五要提高管理水平;六要健全制度体系;七要落实领导责任;八要强化工作指导。
现将规划全文刊登如下:
《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
培训规划(2018-2022年 )》全文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建设一支新时代忠于核心、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的必然要求。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西藏司法行政改革事业发展。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制定好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加强西藏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西藏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依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忠于核心、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西藏司法行政队伍,为全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按需施教。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西藏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结合西藏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职责和健康成长需求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坚持做到西藏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
(二)以德为先,注重能力。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全面提高干部队伍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分类定级,全员培训。面向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在职机关公务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和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司法部昆明培训基地、司法部藏汉双语(德阳)培训基地等作用,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与司法厅机关、监狱、戒毒所、各市(地)县(区)司法局、司法所等司法行政干部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培训,确保全覆盖。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以问题为导向、以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以正在做的事情为立足点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提高干部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重点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学习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行国学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党性教育,重点进行党的知识、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反分裂斗争教育,重点进行西藏革命史、西藏近代史教育。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司法行政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增强坚定不移为新时代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培训,开展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九届三次全会的培训,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培训,引导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扎实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培训,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扎实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深入开展律师法、公证法、监狱法、人民调解法等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以及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广大干部不断提高掌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三)业务能力培训。围绕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治本安全观等重大决策部署,着眼于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加强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新理论、新知识、新规则、新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新时代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危机管理能力、新媒体运用能力和科学管理、公共服务、组织协调等本领。加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培训,组织干部学习和掌握社会管理知识、相关理论和科学分析社会形势的方法,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的教育培训,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学习和掌握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方法和手段,提高群众工作的本领。着眼落实治本安全观,根据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工作特点和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分类开展专业化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进行治本安全观与底线安全观关系培训,进行监狱分级分类建设、教育改造罪犯的功能性设计和建设培训,进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培训,进行监狱戒毒信息化建设培训,进行司法行政戒毒保障工作培训等,并鼓励干警参加法律、管理、教育、心理、国学、信息工程、医学等核心专业的学历学位教育和在职培训,进一步完善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切实加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基层干警心理辅导培训,排除基层干警在工作中的不良情绪,从而认识自我、探索自我,提高环境适应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围绕做好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加强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教育培训,列入年度整体培训计划,重点开展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教育培训,有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司法行政藏汉双语专门人才培训,特别是加强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双语”人才培训。积极开展媒体应对、危机管理、网络运用等方面培训。
(四)文化素养培训。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科技等知识培训,拓宽眼界思路,优化知识结构。加强现代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加强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人文知识的培训,广泛开展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的培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科学素养和文化素养。
(五)职业道德培训。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干部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加强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加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行为规范的教育培训,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四、对象及措施
(一)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忠于核心、政治过硬、信念坚定、能力达标、作风优良、敢于担当、踏实肯干、奋发有为、执法公正的领导干部队伍,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强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
主要措施:一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挂职培训,每年选派20名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县(处)级干部(其中司法厅机关4名、监狱戒毒系统9名、市(地)司法局(处)7名)到司法部、对口支援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挂职锻炼,学习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先进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西藏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挂职时间不少1年。二是积极选送全区司法行政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组织部、区党委组织部以及司法部等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认真完成选调培训任务。三是依托司法部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协调增加专业性行业性领导干部培训名额。针对县(区)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协调减免学费、解决交通食宿费。四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协调解决培训经费短缺问题,争取司法部和对口支援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资金支持,统筹利用、按需施教,每年安排15名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司法行政系统院校和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司法部昆明培训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司法厅政治部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保证西藏司法行政系统每名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在5年内,使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轮训一遍。
(二)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忠于核心、政治过硬、信念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西藏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西藏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
主要措施:一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协调解决培训经费短缺问题,争取司法部和对口支援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资金支持,统筹利用、按需施教,每年安排60名西藏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到司法行政系统院校和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司法部昆明培训基地以及区内行政学院开展教育培训。二是依托司法部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协调增加业务培训班名额,加强西藏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保密和密码业务、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统计分析和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培训。针对县(区)乡(镇)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协调减免学费、解决交通食宿费。三是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督促指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岗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要将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四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机关公务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在5年内,使西藏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全部轮训一遍。
(三)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忠于核心、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西藏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通过实行常态化、科学化的教育培训措施,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岗位技能和基本素质为重点,强化西藏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培训,使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政治思想、基本素质、岗位技能、理论知识、身心素质等能够适应于新时代监狱戒毒工作改革发展。
主要措施:一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协调解决培训经费短缺问题,争取司法部和对口支援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资金支持,统筹利用、按需施教,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安排150名西藏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司法行政系统院校和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司法部昆明培训基地等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基本素质教育培训。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紧密结合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业岗位特点、教育改造罪犯、戒毒康复的特殊任务和各类岗位人员的业务实际,紧扣广大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履行岗位职责的需求,以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岗位业务培训为重点,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会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组织开展任职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国学教育培训、监区(管区)长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监区(管区)教导员(分监区指导员)培训、医疗诊治培训、企业管理培训和内勤培训等,增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岗位技能、体能素质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夯实新时代监狱戒毒工作基础,确保监狱戒毒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三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对口支援省(市)监狱戒毒单位(友好单位)支持,各监狱戒毒单位每年选派不少于在职干部的10%,前往对口支援省(市)监狱戒毒单位(友好单位),在相应岗位进行挂职锻炼和跟班作业,学习内地监狱戒毒单位先进教育改造和戒毒康复管理模式,提高履职本领。四是西藏监狱戒毒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内生动力,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廉政建设、政治理论、警示教育、党建知识、岗位练兵等专题培训和活动,提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五是借助西藏司法行政信息化二期建设,引进和探索网络教育培训模式,突破时空限制,构筑西藏监狱戒毒系统网络培训项目平台,并在西藏司法行政网、西藏司法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建立资料库和在线学习网站,全天候向监狱戒毒民警开放,供民警自主学习,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灵活性和实用性。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在5年内,使西藏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全部轮训一遍。
(四)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围绕加快推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忠于核心、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过硬,能够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西藏建设的高素质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强化西藏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提升执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西藏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主要措施:一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司法部以及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以及相关对口支援西藏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申请资金支持,每年安排40名由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司法鉴定工作者组成的培训人员,组建藏汉双语西藏培训班,前往司法部藏汉双语培训基地开展“双语”教育,强化“双语”人才培训。二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百名律师服务团”、“1+1”专项行动等,开展岗位培训,以“传、帮、带”模式,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举办西藏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针对日常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邀请区内外法理学专家、优秀律师,进行讲解、分析、研判,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在司法厅党委的管理指导下,各行业协会要分别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开展轮训,确保5年内每人轮训1次。西藏律师协会每年要对全区实习律师集中培训1次,每两年对青年律师培训1次。司法鉴定协会每年要组织司法鉴定人员培训1次。树立问题导向,司法厅机关业务处(室)要结合条线工作,开展司法所长培训班。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要每年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开展1-2次培训。司法厅基层处要每年对全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县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市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集中培训1次。司法厅法制处要每年组织1-2次人民监督员培训,提高监督能力。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在5年内,使西藏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轮训一遍。
五、加强自身建设
(一)遵循客观规律。要立足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任务,明确各类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要求和考核标准等,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要结合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始终以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为导向,建立培训需求机制,加强培训需求调研,不断推进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文化素养、职业道德、党性修养等培训内容模块化建设,不断完善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体系。
(二)创新方式方法。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方式,积极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以及研讨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和拓展训练、学员论坛、观摩讲评等培训形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建立健全执法培训、岗位练兵等长效机制,将岗位练兵纳入日常教育培训机制,每年重点选取1至2个主题进行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探索互动式培训模式,积极争取对口支援西藏省(市)监狱戒毒所(有好单位)支持,建立干警挂职培训机制。引导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培训。
(三)推进师资改革。在注重发掘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人才资源的基础上,积极选聘理论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人才和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每年到培训班授课不少于2次。强化师资队伍培养,实施培训者培训工程,有计划地组织本系统师资库成员开展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建立健全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聘任办法等。
(四)优化培训机构。加强司法厅林芝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鼓励全国各级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在司法厅林芝培训基地设立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区党委党校、自治区行政学院、自治区社科院、西藏大学、林芝农牧学院、林芝市委党校、林芝市行政学院等沟通合作,开展联合办学。
(五)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分类实施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单独立项, 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争取逐年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推进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发展,加强培训管理工作者队伍建设,举办培训管理工作者骨干培训班。
(六)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完善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和监督约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教育培训制度化水平。完善体现培训需求的计划生成机制,以培训需求为依据设计培训项目,提出教学计划。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将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如实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制度,将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