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11月10日,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联合昆明理工大学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学院、云南省防灾减灾智库(省级重点智库)在昆明开展云南安全生产法施行与安责险推进团体培训。
据了解,此次培训由相关专家向云南省内20多家保险机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讲,与云南省各大保险企业探讨各自在安全生产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助力云南省安责险的依法、合规、有序的推进和实施,以有效促进云南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现场,昆明市律协专委会委员冯国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进行解读和宣讲;昆明理工大学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学院院长杨溢就《新时期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进行诠释,从事故预防服务内容深度解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张艳从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解读“安全生产治理与保险之逻辑”。
据悉,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连续51个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距离国家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2020年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77起、死亡1591人,给云南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一定隐患。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9月1日施行。《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国家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强制投保制度,意味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成为中国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措施和抓手。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的一种责任保险,借助保险公司这支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管理,强化事前风险预防,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负责人表示。
“尽快在全省范围内搭建统一险种、统一费率、统一保障范围、统一赔偿标准、统一服务主体、统一操作流程的‘六统一’运营模式,尽可能推动保险从事后补偿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协同延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负责人建议。
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保险机构对安全生产治理的法治要求和行业管理规范的全面了解,集合保险企业共保体的力量,推动驻滇保险企业积极参与安责险市场体系的规范建设,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合标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掌上春城记者:常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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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周晓雪
终审:钱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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