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11月18日讯 11月17日,内蒙古举行自治区“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发布会。“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要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200万人次,预期开展农牧民工参加职业培训35万人次。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王林介绍,“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264.3万人次,其中,农牧民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1034.2万人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到“十四五”期末,要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200万人次,其中,农牧民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人数1000万人次;脱贫人口务工规模预期98.8万人次。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伏凌涛表示,《规划》中进一步突出了促进农牧民工就业重要地位,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多个方位持续发力促进农牧民工就业。
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就业渠道。围绕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拓展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和规范新业态发展等吸纳农牧民工就业。
二是实施劳务品牌促进就业计划。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是实施农牧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和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推进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农牧民工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培训后就业率。
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建设外出务工服务中心、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强化地区间劳务对接。
五是促进农牧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抓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通过实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农村牧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林业生态建设等项目,推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六是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到“十四五”末,每个盟市至少建成1个农牧民工返乡创业示范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