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晚报
1月23日,蚌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公布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
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离开本省;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中职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回家,确需回家的,应报校领导批准。统筹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安排,不得安排学生赴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离校后,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关于全市学校期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寒假、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现象将明显增加,疫情输入风险增大,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现将2021年全市学校期末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2020-2021学年度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历安排,幼儿园幼儿1月18日-22日安排离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九年级除外)寒假从2021年1月25日开始,九年级及普通高中寒假从2021年1月31日开始。
二、根据防控工作统一要求,1月25日起,全市培训机构暂停一切线下培训和集体活动。驻蚌各高校坚持“错峰”原则,分批有序放假离校。
三、严格出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离开本省;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中职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回家,确需回家的,应报校领导批准。统筹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安排,不得安排学生赴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离校后,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要做好每日巡查和值班值守工作,完善校内居住人员管理办法和校园出入人员管理办法,严把校门,从严排查、精准掌握师生动态和健康状况。
五、做好寒假学习生活指导。各校要合理安排寒假作业,制定科学的寒假学习计划,组织教师切实做好线上家访,增进家校沟通,做好学生居家生活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蚌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学校监测组
2021年1月23日
来源: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