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黄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现就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通知如下:
1.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即日起,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生(学员)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有条件恢复线下教育教学培训活动。
2.落实人员排查。落实员工和学员14天内旅居情况和健康状况监测,严格复学查验;同时对进入培训机构或场所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码“两码联查”、一并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发现健康码异常的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行程码中带有“*”号的或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无接种禁忌证明的,一律禁止进入。
3.落实常态化防控。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主办单位和各培训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单位责任”,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消杀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员工和学员落实“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用公勺公筷等良好习惯。
4.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督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黄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8月22日,池州市教体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学时间
在达到教育部返校3条“硬性标准”前提下,按照《关于池州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执行,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年级9月1日(周三)正式上课。高二年级、高三年级8月23日(周一)正式上课。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周一至周五规定时间)。
各校要综合考虑规模、寄宿、学段、周边交通环境等因素,按照“错时、错峰”要求组织报到入学。学校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于正式开学前5天组织教师参加校本培训、集体备课等开学准备工作;组织高中学生军训(须开学后按规定报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办公室同意)。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省市最新部署,及时调整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二、重点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皖教防控办〔2021〕21号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并修订完善其他“二案九制”,做好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应急演练工作。严格师生返校条件,严格落实校园防控措施。补漏补缺,做好师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开学前要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交通及校车运行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尤其防溺水教育。确有校外接送点(午餐托管)需求的,要教育引导家长务必选择已在市场监督部门备案的校外接送点。
2.高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开学前要全面排查一次学生身心健康情况,重新建立七类特殊学生群体台账,班主任主动联系特殊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身体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严禁各种形式的“开学考”,设立暑假作业两周缓交期,不营造紧张高压的学习气氛。开学后1周内,各班主任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家长沟通,共同帮助学生健康度过开学适应期。
3.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均衡分班、“零起点”教学等要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各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学费、住宿费需按发改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收费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发改部门备案,并按备案标准执行,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招生管理,重点检查公办学校择校、民办学校跨审批地招生等违规情况;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监管,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高一年级严禁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稳妥有序化解高二、高三年级的大班额,确保年度大班额化解工作如期完成。按规定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严格遵守境外教材使用规定,义务教育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4.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好“三表一历一服务”(学校总课表、班级分课表、作息时间表、校行事历、课后服务),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升旗仪式,上好第一次班会课,做好第一次“两操”,布置并批改第一次作业等。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疫情防控与习惯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开学第一课”活动。
5.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文件、“五项管理”及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要求,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加强校内作业管理,学校要制订作业管理办法,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按“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落实“5+2”时间要求,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各地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停止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各项管理。
6.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安徽省控辍保学指南》要求,完成学生返校情况排查,重点关心关爱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对未返校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原因。对无正当原因未及时返校和确认失学辍学学生,要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完成控辍保学既有台账核实工作,9月12日前报送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核查报告。
7.做好近视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学生视觉环境改善,按照近视防控要求,每学期开展2次视力筛查工作,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晰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校园安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工作,确保秋季开学顺利平稳。
2.强化落实。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精心制定开学工作方案等,把握重点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分解任务到人,责任落实到岗,并广泛宣传,确保师生员工及家长人人知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按时按质完成。
3.强化督查。各地各学校要把做好秋季开学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全面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开学工作安全、顺利、有序。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五项管理”要求,对照“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列出的七项重点督查内容,序时推进,有效落实。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十一中分别于9月12日前,将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入(返)校排查情况报告书面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蒋泾如,电话:2318790。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2日
来源:黄山发布、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