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培训。
《通知》明确了培训对象为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或半停工的各类企业,对职工(含在本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通知》对培训方式和内容进行了创新。企业可自主开展线上培训或委托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企业可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安排培训课程,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
《通知》规范了补贴申报流程。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学员名册、签到记录、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在三个月内将培训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通知》还对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此次线上培训补贴采取直补企业方式,不得补给个人或培训机构。补贴标准可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企业职工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