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实验学校开展教职工法制培训,加强保护未成人意识
12月24日,清平实验学校法律顾问阳勇律师,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法律层面的培训指导。
讲座由林柏青副校长主持,他说,清平实验学校一直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希望全体教职工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增强依法治教意识,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
讲座伊始,阳勇律师就给我们介绍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背景。近些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续上升,一方面说明案件的确在不断发生,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另一方面说明我们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在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案件才得以曝光。作为中小学教师,我们和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更需要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提高法治思维。
阳勇律师为全体教职工系统地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情况,提炼出了七个要点:增设强制报告制度、对学生欺凌进行了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要求建立预防性侵害制度、增设禁止录用制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禁止体罚、侮辱学生、写入生命教育。
最后他说,作为学校,作为教师,需要牢记五个关键词“教育、管理、保护、不抛弃、不放弃”。并付之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就能保护好未成年人安全成长。
图、文:罗悦媛、王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