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大型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中国古诗词艺术歌曲巡演”和小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歌曲“蝶恋花·槛菊愁烟兰泣露”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武汉音乐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武音院字[2020]3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科研助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音乐学、艺术管理等学科专业背景,熟悉舞台艺术演出流程和事宜,有舞台艺术管理参与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财务会计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4.学习能力较强,熟悉国家科研政策,熟悉重大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者优先;
5.性格开朗,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岗位职责:
1.协助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做好项目巡演服务工作;整理项目计划、实施、结项等相关工作;
2.协助按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整理、审核票据、合同,报销各项费用,填报报表资料;
3.协助完成项目必要的学术交流活动、演出活动等相关工作;
4.完成上述职责范围内的公文起草、文件汇总、数据统计、资料管理、年度总结报告;
5.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形式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whcm.edu.cn。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8日。
四、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报名材料,对照岗位条件,对全体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2.考核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考核时应聘人员需准备《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纸质版。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4.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期待遇和其他事项:
岗位聘期为2023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聘岗期间待遇面议。公告相关内容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联系人:赵老师,边老师,联系电话:027-88072149。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
科 研 处
2023年4月25日
【来源:武汉音乐学院_科研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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