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的墓主是谁?
5月11日,由郑州大学、洛阳市文物局主办,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郑州大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承办的“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文字专家座谈会”在古都洛阳举行。来自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文博系统等十余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对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刻铭石牌作了不同角度的论述,就该墓的墓主身份、铭文释读、名物考证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本文择要概述部分报告内容,以飨读者。
专家座谈会现场(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王咸秋:曹魏大墓是平原懿公主曹淑和甄璜的合葬墓
讲座由洛阳市文物局余杰局长主持。发掘者王咸秋副研究员首先对西朱村曹魏墓(M1)和出土的刻铭石牌进行了回顾,并提出自身的几点认识。
M1位于西朱村南约650米,北距汉魏洛阳城遗址约18.3公里,地处万安山北麓的缓坡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8′11″,北纬34°32′41″。墓葬西侧2.5公里有一直径约600米的近圆形山丘,当地俗称“禹宿谷堆”,段鹏琦先生考证其为曹魏时期圜丘遗址。圜丘遗址与汉魏洛阳城太极殿、阊阖门遗址位于一条南北向轴线上,轴线方向约为4度。从圜丘再向南约3.7公里,此轴线对应万安山的两座主峰,颇有“表山为阙”之势。而M1和圜丘遗址正处在方向约94度的东西向轴线上,即太极殿、圜丘遗址和M1恰好构成一个直角。
西朱村曹魏大墓位置示意图
M1共出土遗物约400余件,因盗扰严重,大部分已不在原位。分布位置以前室南侧、过洞和后室最为集中,其余部位和盗洞填土中也有出土。遗物包括陶器、铁器、铜器、漆木器和少量玉石器、骨器等。还发现少量动物骨骼和贝类,动物骨骼有牛、鹿、狗獾、鸟类等。漆木器保存较差,器形大都无法辨认;陶器有灶、井、磨、厕、勺、炉、灯、侍俑、鸡、狗、猪、四系罐、盘等;铁器有帐构件等;玉石器有玉臂鞲和琥珀串饰,其中1件琥珀串饰为小儿骑卧羊造型,制作精美;石器出土数量最多,有璧、圭、帐座、黛板等。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200余件刻铭石牌的出土。刻铭石牌均为六边形,平首,斜肩,上部有一圆形穿孔。长8.3、宽4.6-4.9厘米。石牌一面阴刻文字,记载墓葬内随葬品的名称、数量、质地和尺寸。每块石牌一般记载一件或一组随葬品。刻铭石牌所记述内容非常丰富,根据内容,王咸秋初步整理后分为衣衾类(23件)、器用类(129件)、食物类(10件)、丧仪类(7件)、性质不明(47件)以及器名残缺(37件)。衣衾类主要包括服饰、被、席、冠等;器用类又可分为文房用具、陈设类器具、沐妆用具、食具、戏具、兵器、车马具、乐器等;食物类包括小麦、大豆、清酒等;丧仪类包括礼器、饰冠物等礼制用器。
王咸秋根据石牌内容,认为石牌与随葬品应存在对应关系,石牌都有穿孔,其时应为纤维织品系在物品之上,如“白画骑羊儿一”应与琥珀小儿骑卧羊像相对应,再者就是刻铭石牌所记内容与数量都不夸张,类如器物标签。而就刻铭石牌的性质,其认为用“遣策”统称墓葬中用来记录随葬品的文书较为恰当。
2017年《简报》发表时,发掘者推测该墓为魏明帝后妃明元郭皇后(“景元四年十二日崩,五年二月,葬高平陵西”)的墓葬,但经过两年的再研究,其为男女合葬墓的可能性较大。那么,M1葬者何人?王咸秋根据墓葬前室出土的“银鸠车一”和“七奠弊结”刻铭石牌有了新的认知。
晋人杜夷《幽求子》载:“年五岁有鸠车之乐,七岁有竹马之欢。”可知鸠车为当时儿童的玩具,但鸠车并不是墓葬中常见明器,1955年发掘的洛阳涧西区小型汉墓,M41、M45各出土一件鸠车和一件陶鸠车,其中M41和M45墓室长度约1.5米,可知它们都是儿童墓,发掘者认为“鸠车出自儿童墓,铜镜多佩于成年者的墓中,疑亦为两汉时代的葬俗”。故西朱村M1的墓主人也极有可能是儿童。
另外,西朱村M1出土的一块刻铭石牌上有“七奠蔽结”的内容。《说文》载:“髻,总发也。从髟,吉声。古通用结。”“蔽结”即为“蔽髻”,是魏晋时期流行的一种假髻。晋成公《蔽髻铭》对此作了专门的描述,言“或造兹髻,南金翠翼,明珠星列,繁华致饰”,即当时女子流行的发饰。魏晋时期蔽髻的使用有明确的等级区分,《文献通考》卷一百十四《王礼考九》“后妃命妇以下首饰服章制度”条载:“魏制,贵人、夫人以下助蚕,皆大手髻,七䥖蔽髻,黑玳瑁,又加簪珥。九嫔以下五䥖,世妇三䥖。诸王妃、长公主,大手髻,七䥖蔽髻。其长公主得有步摇,皆有簪珥。”《晋书·舆服志》载:“长公主、公主见会,太平髻,七䥖蔽髻。”可见魏晋时期公主应佩戴七䥖蔽髻。那么这个年幼的公主是谁呢?
王咸秋认为她应是魏明帝曹叡的爱女——平原懿公主曹淑。
曹淑年幼夭折,可明帝曹叡不但“追封谥淑为平原懿公主,为之立庙”,而且配以冥婚“取后亡从孙黄与合葬,追封黄列侯,以夫人郭氏从弟德为之后,承甄氏姓,封德为平原侯,袭公主爵”。(《三国志·魏志·后妃传》)明帝的做法遭到了陈群等大臣的不满,并予以进谏。但从史书记载来看,明帝对此女疼爱有加,且墓中随葬品符合公主之礼。如是,这座墓应是平原懿公主曹淑和甄璜的合葬墓。
霍宏伟:曹魏大墓墓主人身份应高于皇后、贵人、公主
曹魏大墓出土的刻铭石牌不仅是推测墓主的重要文字性旁证,更是考究曹魏时期社会风俗与丧葬礼制的重要实物性证据。
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馆员霍宏伟作了题为《洛阳西朱村曹魏墓出土石牌刻铭中的镜鉴考》的报告。他的报告以镜鉴为切入点,对曹魏大墓出土与镜鉴有关的四件刻铭石牌进行梳理,并对金错镜、车琚镜和镜台分别进行了考证,以小见大。
154号石牌刻铭拓本(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该石牌载“七寸墨漆画金带梳具一合,金错镜、丹缣衣自副”,涞即漆,隶省体,“墨涞”,即黑漆。“画金带”即装饰金黄色的条带。“疏具”即“梳具”,指梳妆用具。西朱村M1还出土有“淳金五寸疏具一具”刻铭石牌(152号)。“金错”,即在器物上画出纹饰、錾刻凹槽、镶嵌金丝之后,再用厝石打磨平整。金错镜的制作工艺技术较为复杂,属于特种工艺镜。
据文献记载,东汉晚期镜鉴的使用有严格的等级划分,结合西高穴M2(曹操高陵)出土的金错铁镜和洛阳机车工厂东汉晚期M346金错铁镜等实物资料来看,霍宏伟认为,西朱村M1随葬的应该是金错铁镜,而非金错铜镜。
又由于其随葬“金错镜”的梳妆用具直径为七寸,故金错镜的直径必然小于七寸,结合曹休墓仅出土了一面接近七寸的普通铁镜来看,墓主身份应是介于魏武王曹操与壮侯曹休之间。曹操高陵出土一面镜子为九寸金错铁镜,西朱村M1随葬一面镜子为小于七寸的金错铁镜,将两者与此表对比来看,两座墓墓主人的身份均为低于皇帝,而高于皇后。
西朱村M1还发现一件与“车琚镜”相关石牌。另有“车琚佩”“车琚爪锤”刻铭石牌各一件,“车渠跳脱”石牌一件,“车渠”制作的器物残石牌两件。
175号、82号石牌刻铭拓本(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霍宏伟经过细致考证,提出“车琚”一词与古人常用的“车渠”相通,即现代人说的“砗磲”,“车琚镜”就是“砗磲镜”。
车琚镜对螺钿镜的探源也有着重要意义。之前有学者认为在镜背上嵌螺钿是唐代人的首创,而西朱村M1出土的车琚镜石牌,记述的是以铜或铁质金属为胎、背面镶嵌车渠的镜子,故霍宏伟推测它是目前所见最早关于螺钿镜的文字记载。
此外,刻铭石牌还有与镜台相关的记载。
59号、196号石牌刻铭拓本(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通过对东汉至三国镜台资料的分析,霍宏伟认为,虽然仅凭洛阳西朱村曹魏墓出土石牌的简略记述,仍无法确定该墓随葬镜台的具体形制、结构,但根据镜台发展规律来推测,其形制、结构可以大致圈定在镜托型、挂板型两种类型的范围之内,为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线索。
马鞍山三国孙吴朱然墓漆盘画摹本(朱笛摹绘;《马鞍山文物聚珍》)
东汉晚期皇后、贵人、公主使用的是银镜台,而洛阳西朱村M1随葬的竟是纯金银镜台,故推测墓主人身份应高于皇后、贵人、公主。结合从墓中随葬镜鉴与镜台的石牌文字记述来看,霍宏伟推测西朱村M1墓主具有极高的身份。他还指出关于出土石牌刻铭名物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以名找物,用物证名;名物相符,透物见人”。
曹锦炎:曹魏大墓可能为曹魏帝陵
随后,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的曹锦炎教授作了题为《关于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石签牌铭的认识》的报告,他从墓主身份和来自“一带一路”的珍品两个方面对石牌铭文进行了释读。
由于石牌具有器物标签的性质,故称其为“石签牌”更妥当。然后曹锦炎根据西朱村M1出土的石签牌铭载有“玄三纁二”和“绛九流一”“云母犊车”“黑介帻一”“袿袍以下,凡衣九袭”等文字,推测M1也应为曹魏时期的帝陵。
40号石牌刻铭拓本(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玄三纁二”见于《后汉书·礼仪志》,其载:“司徒跪曰‘请进赠’,侍中奉持鸿洞。赠玉珪长尺四寸,荐以紫巾,广袤各三寸,缇里,赤周缘;赠币,玄三二,各长尺二寸,广充幅”。“玄三纁二”显然和天子有密切的关联。“玄三”指青黑色的玄帛三,象征天;“纁二”指的是黄赤色的纁帛三,象征地。其是葬仪中赗赠天子的帛币。曹操高陵出土石签牌有“玄三早(皁)绯”(M2:335)、“勋(纁)二绛绯”(M2:254),也是赠币,可以参照。
207号石牌刻铭拓本(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绛九流一”,绛为大红色。“流”读为“旒”,二字谐声,相通借。旒本指古代旌旗直幅、飘带下垂物,也应为天子所用之物。
“云母犊车一乘,蓐坐牛人自副”“银鸠车一”,《晋书·舆服志》载:“云母车,以云母饰犊车。臣下不得乘,以赐王公耳”,这说明云母犊车为魏晋时期皇家专用的乘具。银鸠车也是皇家专用的乘具,墓中虽用明器,但也是象征身份的标志。
33号石牌刻铭拓本(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黑介帻一”指在进贤冠额前的颜题上装有高起的金博山,称为通天冠。晋·徐广《舆服杂注》谓:“通天冠高九寸,黑介帻,金博山。”刘宋·徐爰《释问》谓:“通天冠金博山,蝉为之,谓之金颜。”(均见《太平御览》卷六八五引)《后汉书·明帝纪》李注引《汉官仪》载:“天子冠通天,《隋书·礼仪志》引魏·董巴《舆服志》:通天冠……前有高山,故《礼图》或谓之高山冠也。”有三枚石签牌记用翡翠(彩石)、白珠和金珠相绞成蝉,还有一枚记“黑介帻'其所指即《舆服杂注》载“通天冠高九寸,黑介帻,金博山”,是天子之冠。
185号石牌刻铭拓本(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签牌所记还有“九采衮带,金鲜卑头自副”。衮,古代帝王及上公穿的绘有卷龙的礼服。《说文·衣部》:“衮,天子享先王,卷龙绣于下幅,一龙蟠阿上乡。”“九采”,即多采之意。传世文献多见“五采”之名,只有曹植的《瓜賦》提及“九采”,年代与墓葬相合,“鲜卑头”,或作“犀比”、“犀毗”,少数民族用的黄金带钩。签牌记九采衮服的衣带,配有黄金制的“鲜卑头”(衣带钩)、玉琢的“鐍”(带扣),凸显华丽珍贵,只有帝王才配服用。
要之,曹锦炎推测该墓为曹魏帝陵。
52号、55号石牌刻铭拓本(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接着,他又讲到铭文所记不少是来自“一带一路”的珍品,例如“海大斑螺四枚,丹缣[衣箱自副]”“海箕二枚,丹缣衣,箱自副”“海终雷二枚,丹[缣]衣,箱自副”等等,这里的“海”指从海外、外国传进来的(物品)。此外,石签牌铭还载有“于阗白玉四具,有扶鸡辟绞短铗一,衣、柙自副”,这里的于阗白玉即和田玉。还有记载如“乌丸银釜一”“金鲜卑头”“珊瑚人車渠跳脱,缨,一具。”等均来自西域的珍品,石签牌所记此类物品不少,值得深入研究。
刘连香:曹魏大墓墓主可能是曹彰
之后,中央民族大学考古文博系刘连香副教授作了题为《洛阳西朱村曹魏墓葬墓主蠡测》的报告,她首先根据墓葬规模和随葬石牌等来推定墓主的身份等级。
曹氏家族高等级墓葬对比表
她逐一利用墓葬的结构、尺寸、葬年、石牌的特殊性、铭文内容来进行分析,利用西朱村M1出土刻铭石牌所载“赠物”“器具”“乐器”“官服”等比较了东汉晚期帝陵与西高穴M2(可能为曹操高陵),认为墓主应为身份地位很高但稍低于曹操的王。
刘连香梳理了曹魏三少帝和曹操诸子中地位较高诸王,利用排除法,她认为唯有曹彰与墓葬相符:首先,曹彰地位极高,为曹操次子,文帝曹丕母弟。他武艺壮猛,受曹操之命北伐,有将领之气,曹操甚喜。“曹操临终,驿召彰,未至而曹操薨”。其次,曹彰是曹魏皇室成员中第一位重要人物薨卒,距离曹丕称帝四年,其葬礼、葬仪要彰显帝室皇权。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诸子封侯。曹丕称帝后,封诸弟为王,曹彰葬以王礼。
另外,根据石牌铭文所载乌丸釜灶、鲜卑头带扣来看,应与曹彰事迹有关,史载其于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击代郡乌丸,身自搏战,大破之。时鲜卑大人轲比能见彰力战,乃请服,北方悉平。曹彰击乌丸,鲜卑归附,其墓随葬具有两地特点的器物显示其战功。
曹丕于黄初三年(222年)十月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而曹彰因之前的帝位威胁,不会陪葬首阳陵,今葬地土地瘠薄,随葬品符合薄葬。曹彰葬时曹丕在位,比明帝早十六年,故不是明帝的陪葬墓,故二墓方向相反正常。
赵超:曹魏大墓墓主很有可能是公主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赵超研究员首先对刻铭石牌的定名做了梳理。他指出,研究之始先要对其物正名,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赵超不认同将出土石牌视为“遣策”的看法,因为遣策是书写在简牍上的一个随葬品目录,而这些石牌都是系在单独的器物上,作为单件随葬品标志的。这类器物在长沙马王堆汉墓等处多有发现,汉长安城未央宫武库出土的骨签也是类似器物,叫它签牌也不错,但是更恰当的是使用古代的名称。在古代简牍中对这类器物都称之为“楬”。还是使用这一名称为好。通过石牌的记录可以看出当时下葬时是把随葬品器物装在匣内,外面再包裹绢布囊,最后在上面附系石牌——“楬”,形成一套完整的随葬品包装、摆放程序。
琥珀小儿骑卧羊像(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赵超又提到一些对铭文的释读问题,他认为这些石牌文字较清晰,释字难度不大,关键是认识文物名称的问题,很多随葬品名称前所未闻,给名物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如果在这上面有所突破,可以大大丰富我们对于古代器物的认识。尤其是对于妇女服饰的大量记载,对于了解古代礼仪制度很有帮助。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古代绘画与雕刻的一些定义。如琥珀小儿骑卧羊像十分精美,有对应的楬之铭文称“白画骑羊儿一”,这里的“白画”可能是指采用了线刻工艺,造成白色的线条,而不是涂白色,因为古代雕刻也称作画。而大量出现的墨漆画就可能是用墨、漆绘制花纹图案的方法了。
他还举了一些释名的例子,如铭文“佛人爪锤一”,将“爪”释成“瓜”是不对的。这可能是一种做成人手形状的器物,或许是“如意”,这种器物在汉晋时期十分流行,文献中多有记载。即我们常说的痒痒挠,古代也有称作“爪杖”的。而这里出现的“佛”字是现在所见最早的文例。“佛人”则说明曹魏时期已经有佛的造像样式,西域的佛像样本应该在当时有所流行。
同样,铭文提到的“金爪”也不应该释作“金瓜”,不是武器。赵超提到和扬之水讨论时,扬之水认为“金爪”应指的是“指套”,《梁书·羊侃传》载:“有弹筝人陆太喜,著鹿角爪长七寸。”故“金爪”乃弹琴或筝所用,与石牌中有随葬琴、筝的记载相符。
而对于墓主身份,赵超据《宋书·礼志》引晋《先蚕仪注》载“皇后十二䥖,步摇,大手髻”,“公主、三夫人,大手髻,七䥖蔽髻”和《续汉书》关于印绶等记载,对比楬上载有“七奠蔽结”与一百二十首朱绶等来看,符合公主身份的礼仪等级。他比较认同王咸秋的看法。
消化曹魏大墓出土文物尚需时日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郝本性研究员强调要从墓葬形制方面考虑,与东汉末年至西晋初年的墓葬作对比,以体现曹魏墓的特点。另外,刻铭石牌对于填补曹魏时期礼制上的空白有着重要作用。他着重提到了铭文所载的“佛人”,其出土于曹魏的政治中心,对于考究佛教入华史和佛教接受史有着重要意义。
李梅田先生就“刻铭石牌与丧葬礼仪的关系”作了讨论,通常曹魏时期的墓葬采用“前堂+后室”为主的形制,前堂通常为祭奠之所,而后室为藏尸之所,这就说明二室的随葬品种类应有所区别,前堂多祭祀品,而后室多明器。我国壁画墓的起源就与墓内祭奠有关,一般壁画位于前堂,西朱村M1的壁画位于前堂,说明前堂具有祭祀功能。石牌上记载的器物中,与祭祀有关的漆器饮食器具、帷帐、食物等高达60%,也说明了其作为祭祀空间的性质。他建议发掘者多关注不同石牌的出土位置,注意不同类别器物可能具备的葬仪功能。
孙英民研究员提出此墓应与曹操高陵(西高穴M2)对比,曹操高陵后来发现了陵园、神道,这个墓是否有?一座墓等级的确定要以高等级者为准,就高不就低。另外,西朱村M1中,男女墓主谁是主谁是次要分清。有学者认为曹操墓在西晋时被有意破坏,墓中随葬品甚至拿到街上去卖,既然都是曹魏高等级墓葬,那么也需认真看看该墓是否有被有意破坏的痕迹。
此外,刘绍刚研究员对铭文记载墨漆书案引出的执笔法问题、薛瑞泽教授对“胡炉饼”“清酒”背后的曹魏社会史、沈乐平教授对刻铭石牌背后的书手和刻手等问题逐一作了发言。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李零先生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石牌铭文对考证古代名物制度很重要,古代雅学就是讲名物知识。释读石牌铭文,先要把铭文格式搞清楚,把句子点对。如“一斗、五升脯笼各一”,应该是一斗脯笼和五升脯笼各一,凡说各一都是两种不同的东西。铭文数见“爪锤”,并提到“佛人爪锤”。他同意赵超的观点,认为“佛人爪锤”是形如佛掌的搔痒器。爪锤即爪杖、搔杖,又名如意、不求人。一些记载对考究当时社会风俗极有价值,铭文“雜色■五(■:上髟下是,要造字)”是讲假发。铭文“胡饼”是烤馕、烧饼类。而中国饮食传统以蒸煮为主,烤饼、烤面包是西方传统。他强调需注意物品的材质,如铭文“碧窴”即碧甸,乃绿松石。此外,铭文“跳脱缨”是系臂的串饰,往往以琥珀、绿松石、黄金、水晶、煤精雕刻的狮子、辟邪为串饰。这类串饰与丝绸之路有关,与伊朗有关。
最后,河南省文物局副局长贾连敏高度评价了洛阳考古院所做的工作,他主要强调了文物保护工作,指出雨季即将来临,目前西朱村M1的保护大棚是否需要加固值得考虑,另外还要便于日后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