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月中旬,各企业复工复产成了头等大事,很多企业更是招录了许多新员工。进入新企业如何做好职业健康管理“三重要”?《职业病防治法》给你答案。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很重要
企业一般都会安排新录入的员工进行入职体检,但是入职体检就等于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对于从事或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来说,普通体检的项目是不够的,用人单位应该针对员工所接触的不同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安排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检查。在检查结束后,企业不能隐瞒员工的检查结果,要将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员工,同时员工们关注的体检费用,也应由企业来承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危害告知很重要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企业都会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签订劳动合同不等于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的告知。企业在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这份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告知员工,同时,工作中的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也应如实告知员工。上述内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包含,也可以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很重要
新员工入职,很多企业都会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工作流程、业务培训,安全生产等内容,但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相关内容一定要包含其中,不可被漏掉或替代,并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时长也做出了规定:员工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不仅新员工需要参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也同样需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