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事先已与工作人员确认、为大提琴买了机票,之后却被强制驱离,机长比出“胜利”手势,座位被一男一女占据——美航能讲点理吗?
据媒体报道,近日搭乘美国航空公司航班自迈阿密飞往芝加哥的中国女留学生胡某某,携带了自己的大提琴登机,在购票时她曾向美航工作人员确认可以携带,并特意多买了一张机票,不料登机后却被以“飞机太小”、放不下大提琴为由要求离机。
据她表示,在争执过程中对方不仅叫来警察,航班机长还宣称“被大提琴剐出血”,对拍照存证的女生比出“胜利”手势。
消息发酵后,有同一航班乘客证实,一男一女、包括一名持头等舱机票的乘客占据了胡某某及其大提琴的座位。人们不免怀疑,此次被赶下飞机的一人一琴,恐怕是美航“超售”的牺牲品。
尽管在高度“公交化”的北美区内航班,“超售”是约定俗成的普遍做法,但业内通行的规则是:先来后到;先来者非自愿,航空公司不得强制驱离;自愿改签应提供补偿。
此次“大提琴让座”事件若如胡某某所叙述的那样,则美航机组人员这三条一并违反——不仅如此,被摄入手机的“胜利”手势,还有族群歧视之嫌,这绝非美航事后一句“沟通不良”所能塞责的。
大型乐器能否带入客舱、托运有何特殊要求,各航空公司甚至同一航空公司不同区间的规则不尽一致。
我妹妹是国内某乐团的竖琴演员,他们出国演出,大型乐器是统一保值托运的,北美大多数航空公司在区内航班上则要求,大型乐器需标注品名托运,取行李时则走专门的行李通道,而不会和同一航班其他普通托运行李相混。
北美区内航班近年来座位愈排愈挤,有人戏言“人腿都没地方放”,大提琴连盒所占空间比一个成年人还大一些,即便航空公司允许,也未必是很好的选择,更何况携带成本要大得多。
不过,从胡某某提供的证据和美航善后声明分析,当事航班并不禁止乘客在购票情况下携带大提琴登机。胡某某事先已经向美航职员确认,事后美航工作人员提供的打印版规定,同样显示大提琴可以携入机舱,则可被视为“书面契约”。
美航机组人员在无充分理由、未事先告知情况下逼一人一琴“让座”,涉嫌构成单方面违约,胡某某有理由依法维权,并追究美航及当事人的责任。
(陶短房 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