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鄂办发〔2021〕39号)精神,搭建实践育人平台,丰富中小学生美育展演活动内容,定于2023年7月-10月举办湖北省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美术书法作品比赛,现制定如下比赛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培养其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不断提高综合素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湖北省群众艺术馆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比赛分美术类小学、中学(含高中)以及书法类小学、中学(含高中)4个组别。
四、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
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充分体现青少年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时代感强,避免成人化、模式化。
2
作品形式
(1)美术类:包括绘画(画种不限,不含电脑绘画)、设计、美术日记(画面加文字,每件不少于3幅)、手工作品(含剪纸、雕塑、木偶、皮影,不含粮食粘贴、立体模型制作)等。作品规格尺寸不超过60cm×40cm,美术日记每幅幅面可适当缩小。
(2)书法类:包括软笔、硬笔书法和篆刻。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四尺横纵对裁或整张);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8开纸。作品应体现作者的基本功,由作者自己题款。草、篆书应在作品背面附译文。
3
每位作者限参加一个门类
4
所有作品不提倡临摹,
禁止抄袭,无需装框或装裱
5
每件作品限一位指导教师
五、评选及展览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
从7月至10月,各地教育局和文旅局成立比赛活动办公室,在做好作品遴选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优秀作品展览。
2
第二阶段
10月15日前各市州比赛活动办公室将作品报送至湖北省群众艺术馆,省教育厅会同省文旅厅在组织专家进行作品评审后举行优秀作品展览和巡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比赛活动将评出一等奖150件,二等奖200件,三等奖300件,优秀奖600件,教师辅导奖若干名(辅导奖取学生获奖的最高奖项)。
六、报送要求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比赛分美术类小学、中学(含高中)以及书法类小学、中学(含高中)4个组别。
01
各地逐级选送作品,每个县市区不超过30件,总报送指标(美术书法总数)详情见(表1)。
02
选送单位应对报送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
03
为科学、规范做好作品评比工作,请各地按通知要求每件作品统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好标签(表2),将作品分组别、类别包装,并填写好《作品一览表》(表3)盖章统一报送。
04
《作品一览表》电子表格和作品电子照片(文件名需标注报送地区、姓名、作品名称、组别)同时发送至邮箱:2153026268@qq.com。
附件(含表1、表2、表3)
七、有关事宜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切实加强对比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动员,做好参赛作品的征集、评选和报送工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02
严肃活动纪律
活动不收取参评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参赛学生收取评审费、参赛费。加强活动监督,认真遴选作品。
03
扩大活动影响
本届比赛的活动信息在湖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湖北省数字文化馆www.hbqyg.cn)及新媒体平台公布,届时作者可上网查阅。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件,报送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免费公益使用,主办方有权将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出版、展示、媒体播放等用途。比赛获奖作品将发放证书,选取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省比赛办公室设在湖北省群众艺术馆,负责活动的征稿、收件、咨询、解释等工作。
联系人:丁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7717023、87835887
【来源:湖北省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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