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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阳锡叶)记者日前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湖南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
湖南此次治理重点聚焦九大校外违规培训行为: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教师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规定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教师将教学进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等与校外培训挂钩。
集中治理阶段为2022年5月下旬至2023年2月。湖南省教育厅规定,一经查实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并取消不得少于两年的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涉事教师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经处理或处分后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涉事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对年度内发生3起及以上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中小学校(学校及负责人主动发现和处理的案例不计入),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取消所在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的资格。
作者:阳锡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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