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记者/孙晓静)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记者昨从株洲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校外培训专项整治行动。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在职教师是指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的在职教职工,包括公办学校编制外聘用教职工和民办学校在职教职工。校外违规培训是指违反国家关于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规定,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
本次治理的重点聚焦九种校外违规培训行为。即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教师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规定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教师将教学进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等与校外培训挂钩。
“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该负责人表示,调查核实之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涉事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来源:株洲晚报
审核:罗小玲
编辑:陈辰